黔财农〔2025〕54号 关于下达2025年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黔财农〔2025〕54号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5年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区畜牧中心: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70号)等要求,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建设工作有效衔接,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132万元(资金分配见附件1,其中:本级财政衔接资金132万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财政衔接资金。
二、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区农业农村委备案,并将资金及时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并于年底前全部实现支付,未按规定使用的资金区财政局将收回重新统筹安排。
三、全面加强绩效管理,请你单位按照《绩效目标审批表》(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年度终了或项目完成后,做好绩效自评工作,自评报告报区财政局。
四、严禁滞留、挤占、挪用财政衔接资金,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部门检查。
附件:1.重庆市黔江区2025年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计划表
2.绩效目标审批表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25年9月8日
(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9236326;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7922239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1
附件1
重庆市黔江区2025年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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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安排资金 (万元) |
资金来源 |
绩效目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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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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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年猪、羊、禽补栏项目 |
132 |
收回财政涉农资金中安排132万元 |
通过项目实施,带动100户以上农户发展养殖业,带动农户增收。 |
本级财政衔接资金132万元 |
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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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审批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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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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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5年猪、羊、禽补栏项目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冉景富133896988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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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区农业农村委 |
实施单位 |
区畜牧发展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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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总额: |
1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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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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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安排财政资金) |
1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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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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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年度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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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项目实施,带动100户以上农户发展畜禽养殖,带动农户增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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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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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猪、羊、禽补栏农户(户)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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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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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及时率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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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生猪补栏补助标准(元/头) |
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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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禽补栏补助标准(元/羽)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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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羊补栏补助(元/只) |
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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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带动农户实现收入(万元) |
≥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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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带动农户发展产业(户)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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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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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 |
≥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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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推动畜禽产业健康发展 |
持续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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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95% | |||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5年9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