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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财农〔2025〕57号 关于下达2025年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5-09-08

黔财农〔2025〕57号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

关于下达2025年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区供销合作社: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70号)等要求,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建设工作有效衔接,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164.89万元(资金分配见附件1,其中:本级财政衔接资金164.89万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财政衔接资金。

二、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区农业农村委备案,并将资金及时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并于年底前全部实现支付,未按规定使用的资金区财政局将收回重新统筹安排。

三、全面加强绩效管理,请你单位按照《绩效目标审批表》(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年度终了或项目完成后,做好绩效自评工作,自评报告报区财政局。

四、严禁滞留、挤占、挪用财政衔接资金,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部门检查。

附件:1.重庆市黔江区2025年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计划表

          2.绩效目标审批表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25年9月8日

(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9236326;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7922239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1


附件1

重庆市黔江区2025年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安排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

绩效目标

备注

合计

164.89

1

黔江区2025年废弃农膜区级补助资金项目

92.66

收回财政涉农资金中安排92.66万元

通过回收废弃农膜565吨,改善全区3万亩烤烟种植基地土壤耕作环境,改善1000户农户(其中脱贫户50户)土壤耕作条件,改善1000户农户(其中脱贫户50户)人居环境条件。

本级财政衔接资金92.66万元

2

2024年“三社融合贷”贷款贴息

72.23

收回财政涉农资金中安排72.23万元

通过对已发放贷款进行贴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业,在猪牛鸡等牲畜养殖、中药材、水果及粮油作物种植等产业给予扶持,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问题,间接带动380余户农户通过就近务工、发展产业、土地流转等方式增收,实现户年均增收1000元以上。

本级财政衔接资金72.23万元

1


附件2

绩效目标审批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黔江区2025年废弃农膜区级补助资金项目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黄江东,13996963099

主管部门

区供销合作社

实施单位

重庆市黔江区新合业旺商贸有限公司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92.66

其中:财政拨款

92.66

(本次安排财政资金)

92.66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

目标1:回收废弃农膜455吨;
目标2:回收肥料包装物60吨;
目标3:加工废弃农膜、肥料包装物515吨以上;
目标4: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率98%以上。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回收废弃农膜

≥455吨

回收肥料包装物

≥60吨

加工废弃农膜、肥料包装物

≥515吨

质量指标

农膜回收率

≥92%

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率

≥98%

时效指标

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

≤2025年11月

成本指标

废弃农膜补助标准

≤2000元/吨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增加村民收入

≥45万元

社会效益
指标

减少土壤农膜污染

≥455吨

减少土壤肥料包装物污染

≥60吨

生态效益
指标

减少土壤农膜污染

≥455吨

减少土壤肥料包装物污染

≥60吨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减少土壤农膜污染

≥455吨

减少土壤肥料包装物污染

≥60吨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

≥90%









绩效目标审批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2024年“三社融合贷”贷款贴息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刘雅歆,17383032079

主管部门

区供销合作社

实施单位

区供销合作社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72.23

其中:财政拨款

72.23

(本次安排财政资金)

72.23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

对2024年“三社融合贷”存量贷款共计30笔、2069万元,按照贷款发放当月同期拆借利率(即LPR)进行贴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业,在猪牛鸡等牲畜养殖、中药材、水果及粮油作物种植等产业给予扶持,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问题,间接带动380余户农户通过就近务工、发展产业、土地流转等方式增收,实现户年均增收1000元以上。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参与贴息主体

30个

贴息金额

72.23万元

质量指标

贴息金额准确率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90%

成本指标

贴息资金总量

72.23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30个

带动周边农户年户均增收1000元以上

≥1000元

社会效益
指标

带动农户通过就近务工、发展产业、土地流转等方式增收

≥380户

可持续影响
指标

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问题,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业。

≥1年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益农户满意度

≥95%

收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满意度

≥95%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5年9月8日印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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