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财农〔2025〕68号 关于下达2025年第四批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黔财农〔2025〕68号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5年第四批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对《关于审定2025年第四批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请示》(黔江农业农村委文〔2025〕239号)的批示,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建设工作有效衔接,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第四批财政衔接资金53.25万元(资金分配见附件1,其中:本级财政衔接资金53.25万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财政衔接资金。
二、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区财政局备案,并将资金及时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并于年底前全部实现支付,未按规定使用的资金区财政局将收回重新统筹安排。
三、全面加强绩效管理,请你单位按照《绩效目标审批表》(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年度终了或项目完成后,做好绩效自评工作,自评报告报区财政局。
四、严禁滞留、挤占、挪用财政衔接资金,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部门检查。
附件:1.重庆市黔江区2025年第四批财政衔接资金计划表
2.绩效目标审批表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4日
(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9236326;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7922239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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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重庆市黔江区2025年第四批财政衔接资金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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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安排资金 (万元) |
资金来源 |
绩效目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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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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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黔江区2025年春、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
36.45 |
收回财政涉农资金中安排36.45万元 |
增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内生动力,提高900余名“雨露计划+”对象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就业增收。 |
本级财政衔接资金36.4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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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黔江区2025年防返贫保增收到户产业补助 |
16.8 |
收回财政涉农资金中安排16.8万元 |
让全区返贫监测对象(未消除风险)、低收入脱贫户和稳定脱贫户通过发展产业实现增收。 |
本级财政衔接资金16.8万元 |
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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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审批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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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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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黔江区2025年春、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孙文锦,189082799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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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区农业农村委 |
实施单位 |
区农业农村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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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总额: |
36.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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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36.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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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安排财政资金) |
36.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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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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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年度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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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区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对象户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家庭,开展2025年春季、秋季学期补助,补助学生240余人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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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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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助全区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对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人次 |
≥243人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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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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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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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补助标准 |
1500元/人/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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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增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内生动力,提升就业能力。 |
≥122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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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2025年春季、秋季学期,补助学生人次 |
≥243人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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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增强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对象内生动力,提高脱贫户、监测对象自我发展能力人数 |
≥122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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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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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审批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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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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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黔江区2025年防返贫保增收到户产业补助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孙文锦,189082799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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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区农业农村委 |
实施单位 |
各乡镇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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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总额: |
16.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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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6.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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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安排财政资金) |
16.8 |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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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年度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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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产业补贴,预计50余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脱贫户通过发展产业实现增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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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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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补贴户数 |
≥56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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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产业验收合格率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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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验收及时率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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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补助标准 |
每户补贴标准控制在3000元以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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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增加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脱贫户收入 |
50余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增加收入16.8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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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增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内生动力 |
≥56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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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补贴年限 |
202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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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5% | ||||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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