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财农〔2025〕69号 关于下达2025年第四批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黔财农〔2025〕69号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5年第四批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区水利局:
根据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对《关于审定2025年第四批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请示》(黔江农业农村委文〔2025〕239号)的批示,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建设工作有效衔接,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第四批财政衔接资金222.018719万元(资金分配见附件1,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88.884284万元、市级财政衔接资金90.87382万元、本级财政衔接资金42.260615万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财政衔接资金。
二、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区农业农村委备案,并将资金及时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并于年底前全部实现支付,未按规定使用的资金区财政局将收回重新统筹安排。
三、全面加强绩效管理,请你单位按照《绩效目标审批表》(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年度终了或项目完成后,做好绩效自评工作,自评报告报区财政局。
四、严禁滞留、挤占、挪用财政衔接资金,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部门检查。
附件:1.重庆市黔江区2025年第四批财政衔接资金计划表
2.绩效目标审批表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4日
(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9236326;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7922239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1
附件1
重庆市黔江区2025年第四批财政衔接资金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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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安排资金 (万元) |
资金来源 |
绩效目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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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22.018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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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黔江区2025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二期) |
222.018719 |
渝财农〔2024〕103号中安排97.784284万元、渝财农〔2025〕19号中安排0.1万元、渝财农〔2025〕70号中安排0.5万元、渝财预〔2025〕18号中安排66.8524万元、渝财农〔2025〕13号中安排14.52142万元、收回财政涉农资金中安排42.260615万元 |
解决金洞乡471户1846人、石家镇4861户约15000人、沙坝镇526户2259人、太极镇980人、黑溪镇7192人、水市镇480人的饮水安全问题。补充水田乡水田水厂的提升供水保障水平。提升水田石郎片区529户2014人,大塘村3、4组200户360人、冯家街道柏腊片区350户1200人,濯水镇双龙村300户1250人。 |
中央财政衔接资金88.884284万元、市级财政衔接资金90.87382万元、本级财政衔接资金42.2606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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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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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审批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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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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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黔江区2025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二期)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张薇,132726919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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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区水利局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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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总额: |
222.0187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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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22.0187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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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安排财政资金) |
222.0187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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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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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年度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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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农村供水保障项目2处,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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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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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安装管道 |
≥80公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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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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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 |
≥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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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补助标准 |
397元/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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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农户人均纯收入增长率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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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受益人口 |
≥5594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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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工程设计使用年限 |
≥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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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 |
≥99% | |||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