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财建〔2025〕54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黔财建〔2025〕54号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区城管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120号)等要求,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建设工作有效衔接,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6年财政衔接资金276万元(资金分配见附件1,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76万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财政衔接资金。
二、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区农业农村委备案,并将资金及时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并于年底前全部实现支付,未按规定使用的资金区财政局将收回重新统筹安排。
三、全面加强绩效管理,请你单位按照《绩效目标审批表》(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年度终了或项目完成后,做好绩效自评工作,自评报告报区财政局。
四、严禁滞留、挤占、挪用财政衔接资金,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部门检查。
附件:1.重庆市黔江区2026年财政衔接资金计划表
2.绩效目标审批表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9236326;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7922239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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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重庆市黔江区2026年财政衔接资金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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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安排资金 (万元) |
资金来源 |
绩效目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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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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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黔江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及设施建设维护项目 |
276 |
渝财农〔2025〕120号中安排276万元 |
实现30个乡镇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全覆盖,构建“户集、村收、乡镇街道转运、区处理”的全链条处置模式,通过设施建设与维护、分类机制完善,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打造渝东南农村垃圾分类治理典范,增强群众获得感与幸福感,50万人受益。 |
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7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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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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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申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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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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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黔江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及设施建设维护项目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高长春139082793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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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黔江区城市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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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总额: |
27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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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7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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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安排财政资金) |
27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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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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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年度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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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实现30个乡镇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全覆盖,构建“户集、村收、乡镇街道转运、区处理”的全链条处置模式,通过设施建设与维护、分类机制完善,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打造渝东南农村垃圾分类治理典范,增强群众获得感与幸福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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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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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垃圾分类设施 |
320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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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分类垃圾桶 |
4500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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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乡镇街道数量 |
30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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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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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 |
≥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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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农村“脏乱差”现象显著改观,村容村貌提升覆盖率 |
≥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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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 |
≥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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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
定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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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指标 |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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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5年1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