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财政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财政资金直达基层>资金下达
您当前的位置: 区财政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财政资金直达基层>资金下达

黔财农〔2025〕87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5-12-26

黔财农〔2025〕87号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

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区畜牧中心: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120号)等要求,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建设工作有效衔接,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6年财政衔接资金2400万元(资金分配见附件1,其中:市级财政衔接资金2400万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财政衔接资金。

二、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区农业农村委备案,并将资金及时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并于年底前全部实现支付,未按规定使用的资金区财政局将收回重新统筹安排。

三、全面加强绩效管理,请你单位按照《绩效目标审批表》(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年度终了或项目完成后,做好绩效自评工作,自评报告报区财政局。

四、严禁滞留、挤占、挪用财政衔接资金,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部门检查。

附件:1.重庆市黔江区2026年财政衔接资金计划表

          2.绩效目标审批表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26日

(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9236326;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7922239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1


附件1

重庆市黔江区2026年财政衔接资金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安排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

绩效目标

备注

合计

2400

1

黔江尖山工厂化蛋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1200

渝财农〔2025〕120号中安排1200万元

通过土地经营权有偿退出带动20户农户增收200万元。建设期间解决以上务工40人以上,增加工资性收入60万元以上;建成后,可解决就业20人左右,每年可实现工资性收入60万元以上。

市级财政衔接资金1200万元

2

黔江新华艾子村工厂化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1200

渝财农〔2025〕120号中安排1200万元

通过土地流转带动至少30户农户增收10万元以上。建设期解决务工20人以上,增加工资性收入40万元以上;建成后,可解决就业5人左右,每年可实现工资性收入30万元以上。

市级财政衔接资金1200万元

1


附件2

绩效目标审批表

(2026年度)

项目名称

黔江尖山工厂化蛋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罗军15334639841

主管部门

区畜牧中心

实施单位

中新绿雅(重庆)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7200

其中:财政拨款

3000

(本次安排财政资金)

1200

其他资金

4200




年度目标

1.建设蓬东尖山蛋鸡养殖场部分厂房,配套相应的养殖设施设备等。

2.通过土地经营权有偿退出带动20户农户增收200万元;

3.建设期间解决以上务工40人以上,增加工资性收入60万元以上。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蛋鸡养殖场部分厂房(平方米)

≥1500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100%

成本指标

补助资金(万元)

12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通过务工带动农户增收

≥60万元

通过土地带动农户增收

≥200万元

社会效益
指标

通过土地带动农户增收户数

≥20户

就近务工带动农户增收人数

≥40人

生态效益
指标

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

≥90%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持续推动蛋鸡产业实现工厂化养殖

持续发展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95%









绩效目标审批表

(2026年度)

项目名称

黔江新华艾子村工厂化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罗军15334639841

主管部门

区畜牧中心

实施单位

中新绿雅(重庆)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5000

其中:财政拨款

4000

(本次安排财政资金)

1200

其他资金

11000




年度目标

1.建设新华艾子生猪养殖基地部分厂房,配套相应的养殖设施设备等;

2.通过土地流转带动至少30户农户增收10万元以上;

3.建设期解决务工20人以上,增加工资性收入40万元以上。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生猪养殖场部分厂房(平方米)

≥1500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100%

成本指标

补助资金(万元)

12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通过务工带动农户增收

≥40万元

通过土地流转带动农户增收

≥10万元

社会效益
指标

土地流转带动农户增收户数

≥30户

务工带动农户增收人数

≥20人

生态效益
指标

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

≥90%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持续推动蛋鸡产业实现工厂化养殖

持续发展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95%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5年12月26日印发

1


←滑动查看完整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