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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32XA/2021-00154
  • 发文字号 黔财农〔2021〕25号
  • 主题分类 财政;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资金分配
  • 成文日期 2021-07-25
  • 发布日期 2021-07-25
  • 文件标题 黔财农〔2021〕25号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财政局
  • 有效性

黔财农〔2021〕25号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黔财农〔2021〕25号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关于审定2021年第二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补充分配方案的请示》(黔江财政文〔2021〕70号)的批示,为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建设有效衔接,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第二批财政涉农资金362.26665万元(资金分配见附表)。

请你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重庆市工程类扶贫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8〕132号)、《重庆市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渝财脱贫〔2019〕32号)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区财政局备案,并将资金及时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全面加强绩效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并于年底前全部实现支付,未按规定使用的资金区财政局将收回重新统筹安排。严禁滞留、挤占、挪用统筹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部门检查。

附件:重庆市黔江区2021年第二批财政涉农资金计划表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21年6月18日

(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9236326;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79222395;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

重庆市黔江区2021年第二批财政涉农资金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安排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

绩效目标

备注

合计

362.26665




1

土壤污染综合治理

288.26665

渝财农〔2021〕8号中安排18.351042万元、渝财建〔2020〕306号中安排65.1万元、渝财农〔2021〕19号中安排200万元、收回财政存量资金中安排4.815608万元

使项目区土壤污染达到治理目标,绩效目标要达到执行率100%。


2

黔江区农产品加工企业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补贴项目

60

渝财农〔2021〕8号中安排60万元

通过扶持一批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提高全区农产品初加工能力,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带动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3

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

14

渝财农〔2021〕8号中安排14万元

全面摸清本区农作物种质资源家底,抢救性保护一批珍稀、濒危种质资源,不管是粮食作物还是经济作物,做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