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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32XA/2021-00209
  • 发文字号 黔财农〔2021〕57号
  • 主题分类 财政;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资金分配
  • 成文日期 2021-09-27
  • 发布日期 2021-09-27
  • 文件标题 黔财农〔2021〕57号关于下达黔江区2021年第四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财政局
  • 有效性

黔财农〔2021〕57号关于下达黔江区2021年第四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第四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区水利局:

根据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对《关于审定2021年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黔江乡振文〔2021〕10号)的批示,为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建设有效衔接,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第四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657.57万元(资金分配见附表,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81.63万元、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75.94万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财农〔2021〕58号)、《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二、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并将资金及时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

三、全面加强绩效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并于年底前全部实现支付,未按规定使用的资金区财政局将收回重新统筹安排。

四、严禁滞留、挤占、挪用统筹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部门检查。

附件:重庆市黔江区2021年第四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计划表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21年9月18日

(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9236326;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79222395;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

重庆市黔江区2021年第四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安排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

绩效目标

备注

合计

1657.57




1

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1022.57

渝财农〔2021〕71号中安排781.63万元、渝财预〔2021〕26号中安排240.94万元

本工程涉及黔江区城西街道洞塘居委、关云村、城东街道金桥居委、金溪镇平溪村、桃坪村、城南街道一心居委,总户数1026户、总人口3852人,其中脱贫人口1124人。主要目标为:打造5个水美乡村示范点,水系连通解决黔江城区河段水质问题,调配生态水量267.2万立方米。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水美乡村,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目标。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81.63万元、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0.94万元

2

阿蓬江重庆黔江城区、重点乡镇段二期防洪治理工程

400

渝财预〔2021〕26号中安排400万元

保障沿河两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0万元

3

黔江区诸佛江鹅池新华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

220

渝财预〔2021〕26号中安排220万元

保障沿河两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0万元

4

重庆市黔江区两岔路坡面径流观测场维护

15

渝财预〔2021〕26号中安排15万元

册山流域2021年1至12月份水土流失监测任务,每月上报监测成果。册山流域3000人水土流失监测,其中脱贫人口25户68人。

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