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财农〔2021〕31号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 资金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区乡村振兴局(原区扶贫办):
根据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关于审定2021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黔江扶办文〔2021〕14号)的批示,为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建设有效衔接,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57.2万元(资金分配见附表,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6.2万元、直达资金271万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重庆市工程类扶贫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8〕132号)、《重庆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渝财农〔2017〕145号)、《重庆市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渝财脱贫〔2019〕32号)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二、尽快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区财政局备案,并将资金及时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
三、全面加强绩效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并于年底前全部实现支付,未按规定使用的资金区财政局将收回重新统筹安排。
四、严禁滞留、挤占、挪用统筹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审计、监督部门检查。
附件:重庆市黔江区2021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计划表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21年6月24日
(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9236326;区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79222395;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
重庆市黔江区2021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计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安排资金 (万元) |
资金来源 |
绩效目标 |
备注 |
合计 |
357.2 |
||||
1 |
叉车操作培训 |
237.5 |
渝财农[2021]15号中安排191万元、渝财农〔2021〕18号中安排46.5万元 |
让脱贫户、边缘户学习技能,培训后促进脱贫户、边缘户就业 |
其中,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直达资金)191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6.5万元(其中:国有林场资金40万元、衔接资金6.5万元) |
2 |
病人护理培训 |
62.7 |
渝财农[2021]15号中安排40万元、渝财农〔2021〕18号中安排22.7万元 |
让脱贫户、边缘户学习技能,培训后促进脱贫户、边缘户就业 |
其中,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直达资金)40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7万元 |
3 |
家政服务培训 |
57 |
渝财农[2021]15号中安排40万元、渝财农〔2021〕18号中安排17万元 |
让脱贫户、边缘户学习技能,培训后促进脱贫户、边缘户就业 |
其中,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直达资金)40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