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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E22407M/2026-00002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6-02-26
  • 发布日期 2026-02-26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汇总)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大数据发展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汇总)

重庆市黔江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研究拟订全区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战略编制全区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二是负责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负责推进全区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负责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负责研究推进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负责推进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和应用。

三是负责全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学研用结合,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发展。

四是负责推进全区信息化应用工作。统筹推进全区智慧城市建设。负责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五是负责协调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动下一代网络部署和规模化商用。

六是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参与国际国内重大交流合作活动,指导开展区域化合作,承办相关活动。指导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

七是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推进数字重庆、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       

八是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黔江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重庆市黔江区大数据发展中心

重庆市黔江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内设正科级科室三个,包括办公室、数据管理科、应用推广科,下属二级事业单位“大数据发展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494.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4.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56.8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156.8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494.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9.98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56.8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8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58.6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4.8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4.89万元,比2025年增加15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25万元,比2025年减少1.8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的职工多了1人,主要用于保障社保、公积金缴纳等;项目支出278.64万元,比2025年增加158.64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增多,主要用于黔江区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服务项目,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等保经费,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经费,全生命周期健康运营中心、履职事项清单与“141基层自治”融合项目协同推进费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黔江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4.43万元,比2025年增加2.4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7万元,比2025年减少0.2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行政成本,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6万元,比2025年增加2.6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末区大数据局购入公车,新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5.79万元,比上年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预算职工少了1人,各项公用经费有所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6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运行维护。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78.6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简虹剑  联系方式:023-79082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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