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决算公开公开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黔江委编委发〔2021〕4号)精神,并经2021年第一次区委编委会审议,区委四届206次常委会审定,将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与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乡村振兴办公室整合重组为重庆市黔江区乡村振兴局,由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不再保留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乡村振兴办公室、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整合重组后的重庆市黔江区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
(二)机构设置
区乡村振兴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设5个内设机构(综合科、资金监管科、项目科、产业发展科、社会扶贫科),下设一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信息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信息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049.41万元,支出总计2,049.4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49.4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1年机构改革,将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与重庆市黔江区委乡村振兴办整合重组为重庆市黔江区乡村振兴局,2020年无数据,导致与上年增长为100%。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049.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49.4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1年机构改革,将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与重庆市黔江区委乡村振兴办整合重组为重庆市黔江区乡村振兴局,2020年无数据,导致与上年增长为1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9.41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049.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49.4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1年机构改革,将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与重庆市黔江区委乡村振兴办整合重组为重庆市黔江区乡村振兴局,2020年无数据,导致与上年增长为100%。其中:基本支出656.96万元,占32.1%;项目支出1,392.45万元,占67.9%。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49.4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49.4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1年机构改革,将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与重庆市黔江区委乡村振兴办整合重组为重庆市黔江区乡村振兴局,2020年无数据,导致与上年增长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49.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49.4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1年机构改革,将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与重庆市黔江区委乡村振兴办整合重组为重庆市黔江区乡村振兴局,2020年无数据,导致与上年增长为1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91.29万元,下降77.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2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人增资及区委乡村振兴办预算等;项目支出减少7116.55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和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减少7116.55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9.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49.4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1年机构改革,将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与重庆市黔江区委乡村振兴办整合重组为重庆市黔江区乡村振兴局,2020年无数据,导致与上年增长为1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91.29万元,下降77.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2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决算增加区委乡村振兴办支出等;项目支出减少7116.55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和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减少7116.55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无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1.29万元,占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7万元,增长18.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5.67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32.91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1万元,与预算基本持平。
(3)农林水支出1,885.00万元,占9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08.58万元,下降79.04%,主要原因是中央和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减少7116.5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0.20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1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支出1.6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6.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8.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8.6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1年机构改革,将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与重庆市黔江区委乡村振兴办整合重组为重庆市黔江区乡村振兴局,2020年无数据,导致与上年增长为100%。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98.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33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是2021年机构改革与重庆市黔江区委乡村振兴办整合重组为重庆市黔江区乡村振兴局,2020年无数据,导致与上年增长为100%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1年机构改革,将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与重庆市黔江区委乡村振兴办整合重组为重庆市黔江区乡村振兴局,2020年无数据,导致与上年增长为100%。本年支出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1年机构改革,将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与重庆市黔江区委乡村振兴办整合重组为重庆市黔江区乡村振兴局,2020年无数据,导致与上年增长为100%。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2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7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务车运行成本大幅度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1年机构改革,将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与重庆市黔江区委乡村振兴办整合重组为重庆市黔江区乡村振兴局,2020年无数据,导致与上年增长为100%。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上汇报衔接工作、区内因公出行、到乡镇检查扶贫工作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1年机构改革与重庆市黔江区委乡村振兴办整合重组为重庆市黔江区乡村振兴局,2020年无数据,导致与上年增长为100%。 公务接待费6.2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上各类检查、督查工作组来黔指导工作开支。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7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务车运行成本大幅度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减低公务招待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1年机构改革,将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与重庆市黔江区委乡村振兴办整合重组为重庆市黔江区乡村振兴局,2020年无数据,导致与上年增长为100%。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2,00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1.15元,车均维护费3.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1年机构改革与重庆市黔江区委乡村振兴办整合重组为重庆市黔江区乡村振兴局,2020年无数据,导致与上年增长为10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01.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1.7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将2021年市上各类技能创业培训301.72万元纳入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3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3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1年机构改革,将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与重庆市黔江区委乡村振兴办整合重组为重庆市黔江区乡村振兴局,2020年无数据,导致与上年增长为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8.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2.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1.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采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主要是2021年脱贫人口巩固脱贫保和防贫保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项目1项,涉及资金62.7万元。
2021年度部门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病人护理培训 |
自评总分 |
100分 | |||||||
业务主管部门 |
区乡村振兴局 |
部门联系人 |
田瑶 |
联系电话 |
79245935 | |||||
项目资金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 |
执行率 | |||
62.7万元 |
61.104万元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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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对全市有意愿参加病人护理培训的脱贫户、边缘户进行培训,全年培训脱贫户、边缘户110人 |
完成病人护理培训2期,培训脱贫户、边缘户114人。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年初指标值 |
调整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权重(分) |
指标得分(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未完成的原因 |
数量指标 |
人 |
参训人数 |
110 |
114 |
20 |
20 |
是 |
|||
质量指标 |
元 |
培训补贴 |
4500 |
4500 |
20 |
20 |
是 |
|||
成本指标 |
元 |
培训补贴 |
4500 |
4500 |
20 |
20 |
是 |
|||
效益指标 |
人 |
就业人数 |
50 |
50 |
15 |
15 |
是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人 |
受益脱贫户、边缘户满意度 |
100 |
100 |
15 |
15 |
是 |
|||
说明 |
该培训本着据实结算原则,实际使用资金61.104万元,剩余资金1.596万元已按要求退回区财政。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79239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