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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688G/2021-00009
  • 发文字号 黔江扶组发〔2020〕11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公文
  • 成文日期 2020-05-12
  • 发布日期 2021-04-09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2020年黔江区东西部扶贫协作 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乡村振兴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2020年黔江区东西部扶贫协作 工作要点》的通知

黔江扶组发〔2020〕11号

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2020年黔江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20年黔江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要点》已经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2日

2020年黔江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要点

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和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6+1”重点领域,更加积极主动作为,用好用足帮扶资源,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推动鲁渝扶贫协作再上新台阶,助力我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东西部扶贫协作成效评价办法》《重庆市东西部扶贫协作成效评价实施办法》《2020年重庆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要点》《日照市·黔江区全面深化扶贫协作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争取山东省日照市援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衔接争取山东加大资金援助力度。主动加强对接协商,争取落实2020年山东省市县三级财政援助资金4489.4元,并在一季度前拨付到位。对口衔接动员日照市工商联、社会组织、企业集团参与扶贫协作,鼓励和引导山东省社会爱心人士和企业家来前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专项捐助活动,争取日照市向我区捐款或捐物折款288元以上。(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工商联、区民政局、区国资委等,各乡镇街道)

2.精准安排财政援助资金投向。按照“聚焦精准、相对均衡、向深贫地区倾斜”原则,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山东财政援助资金重点安排用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等巩固脱贫成效项目,并加大消费扶贫、劳务协作相关项目安排力度。援助资金用于产业扶贫和劳务扶贫项目比例达50%以上,其中,日照市县级年度财政援助资金用于劳务扶贫和消费扶贫项目比例各不低于10%(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人力社保局,相关乡镇街道)

3.严格规范援助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快投资计划下达和资金拨付进度,确保援建项目投资计划在一季度下达完毕,省级援助资金投资计划在市级投资计划下达10个工作日内转下达完毕。强化社会帮扶资金使用监管,建立社会帮扶资金使用情况动态监测、定期公示机制,确保资金使用规范,确保资金效益及时有效发挥。(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和援建项目主管单位)

4.积极争取山东信贷资金支持。编制鲁渝扶贫协作融资项目需求清单,积极推动银企对接,争取国开行山东分行对日照市企业在我区投资发展重点产业项目给予信贷支持。(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招商投资局、区工商联等单位)

二、深化产业合作,提升产业带贫效益

5.宽领域多方位开展对鲁招商。按照全市要求编制黔江产业合作推介项目清单并向山东企业发布推介。积极参加山东举办鲁渝扶贫协作产业推介会,衔接开展山东省企业“组团式·重庆行”系列活动,争取引进产业项目2个以上、实际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新增引进山东投资较2019年增长10%以上。(牵头单位:区招商投资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扶贫办、区经济信息委、正阳工业园区、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国资委、区工商联)

6.因地制宜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合作。瞄准山东现代农业优势,结合武陵山区实际,实施一批农业科技推广合作项目。全面加强农业产业化、农林产品精深加工以及农林产品出口对接。(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林业局)

7.持续扩大文旅产业合作。继续落实好山东籍游客旅游景区门票减免等优惠政策,推动开展“十万山东人游重庆”、“唱响号子游重庆”等系列活动。支持山东省重点文化旅游企业来我区投资合作,共同挖掘文旅资源、开发文旅产品、打造文旅品牌。推广非遗扶贫培训和工坊经验,改造或新建一批“非遗扶贫工坊”。(牵头单位:区文化旅游委,责任单位:区招商投资局)。

8.着力打造特色产业园区。以三次产业融合发展为重点,积极对接日照市,加快推进海通茧丝绸全产业链项目、无花果生物科技开发项目等合作项目,共建黔江日照飞地经济产业园。(牵头单位:正阳工业园区、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

9.创新完善产业合作带贫机制。支持山东省农业企业在黔江建设蚕桑、无花果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引导龙头企业通过“订单收购+分红”、“土地流转+优先雇用+社会保障”、“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接机制。积极主动为产业合作项目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引导山东企业优先吸纳贫困人口务工就业。(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相关乡镇街道)

10.切实落实优惠扶持政策。加强鲁渝扶贫协作支持政策宣传及落实情况、落地效果的跟踪评估,促进支持山东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地见效。积极争取“鲁渝产业协作投资基金”对我区扶贫产业项目建设支持。(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招商投资局、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扶贫办等部门)

三、加强人才交流,强化人才支持

11.加强党政干部选派和培训。选派3名优秀党政干部赴山东省挂职交流,并结合挂职干部选派工作实际,对挂职期满的干部进行定期轮换。依托山东培训资源,组织培训党政干部300人次以上。(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12.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选派。进一步加强教师、医务人员、农技人员等专业技术人才选派工作,2020年组织5教师、10医务人员、3农技等专业技术人员赴日照市学习交流。(牵头单位: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13.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综合利用多种培训资源,采取集中培训、网络培训等多种方式,联合日照市培训我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和管理人员30人次、医疗卫生人才40次、科技及农技人才等250次。利用远程教育培训系统,培训我区中小学骨干教师750人次以上。(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委、区科技局)

14.加强日照市支援人员后勤保障。做好日照市来黔挂职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协调、服务和管理,为日照市挂职干部和交流人才顺利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良好的工作环境。(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委)

四、实施劳务协作,促进贫困人口就业

15.务实推进转移就业。持续开展贫困人口就业需求实名登记和就业需求信息动态更新工作,精准掌握贫困人员就业需求。用好重庆就业网鲁渝劳务扶贫协作招聘专区,继续做好“一对一、点对点”岗位信息推送和宣传组织工作。加强劳务服务,积极配合山东省做好劳务输出的协调组织。2020年转移4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到山东省就业。(牵头部门: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16.扩大就近就地就业规模。用好鲁渝劳务协作补贴政策,积极引导区内企业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发挥已建成鲁渝扶贫协作扶贫车间作用,以深度贫困镇金溪镇、李家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和贫困村为重点,因地制宜新建或改扩建鲁渝扶贫协作扶贫车间(扶贫工厂、扶贫农场),重点解决因新冠肺炎疫情暂时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多渠道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适度开发疫情防控临时性公益特岗。2020年实现23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就业。(牵头部门: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各乡镇街道)

17.开展劳务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山东省职教优势资源作用,引导山东省各类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培训机构到我区开办分校或开展职业培训,通过开展订单、定岗、定向等“组团式”培训,力争培训贫困人口250人次以上,鼓励引导贫困学生就读山东职业学校,增强贫困群众劳动力技能,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牵头部门: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区教委)

五、开展“携手奔小康”行动,提升结对帮扶实效

18.巩固拓展结对帮扶关系。积极对接开展市区结对、镇村结对、院院结对、校校结对、村企结对等多层次多形式结对帮扶活动,推动结对帮扶协议内容落地落实,推动结对帮扶向经济社会多领域合作拓展。(牵头部门:区扶贫办、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工商联等部门,相关乡镇街道)

19.团结携手共抗疫情。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沟通衔接,通过动员各方力量捐赠等方式,争取日照市为我区提供一批医疗紧缺物资援助。做好援助物资的统一调拨和供给,第一时间将援助物资配送至疫情抗击前线,做到保重点、保急需、保一线,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经济信息委、区残联、区林业局等)

20.强化教育互动。推动日照市优质职业院校与黔江结对共建,发挥日照市高职、中职、技师学院等职业教育优势,推进日照市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与我区职教学校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牵头部门:区教委)

21. 加强科技合作。充分发挥山东省高新技术、人才智力等优势,鼓励和支持两地科研院校、企业共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共同实施科技项目。积极对接引进一批山东省农业科技等领域先进实用技术,争取增加实用技术援1项,提高我区科技水平。(牵头部门:区科技局)

22.深化医疗合作。切实用好山东省援建资源,通过结对帮扶、完善医疗设施、重点专科建设、远程诊疗、院校共建培养人才等方式,提升我区医疗服务水平,继续开展“中医中药行”等医疗服务队巡诊活动,继续实施“站立行动—髋膝关节置换”项目。(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23.开展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对接协助山东省举办农业技术、电子商务、文化旅游、就业创业等专题班,培训我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240人次,促进6名以上致富带头人成功创业,带动30名以上贫困人口增收。(牵头部门:区扶贫办)

六、积极推进工作创新,着力提升扶贫协作质量

24.大力实施消费扶贫。搭建日照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鲁渝消费扶贫对接平台,协调动员日照各方定向采购我区农产品。开展“万吨渝货进山东”系列活动,共同举办“鲁渝扶贫协作百店联展”等展销活动,组织参加各类山东省农贸会、展销会,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推进我区农特产品进市场、进超市、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全年在山东销售我区农业特色产品1800元以上。通过旅游包机、专列等形式,引导山东游客来黔旅游,加强景区产品宣传,促进旅游消费。(牵头部门: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

25.大力支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用好山东帮扶资源,深化教育帮扶、医疗帮扶、住房及饮水安全保障,解决一批难点问题。(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住房和城乡建委、区水利局)

26.继续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赴鲁交流。进一步加大结对帮扶力度,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积极组织推荐一批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赴日照市挂职学习,提升本领能力。(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

27.加大扶残助残帮扶力度。以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辅助器具适配、职业技能培训、家庭无障碍改造等重点,做好残疾人扶贫协作。从日照市援助资金中争取落实帮扶资金60万元,实施贫困残疾人救助;积极开展对贫困残疾人的捐助活动。(牵头部门:区残联)

七、切实整改国家考核指出的问题,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28. 优化完善援助资金拨付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援助资金及援建项目管理的通知》(渝发改振兴〔2020264)要求,进一步优化山东省财政资金援建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和资金拨付流程,进一步明确资金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不得超进度拨付。(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29. 劳务技能培训实行差别化补贴。进一步规范劳务技能培训补贴发放标准,对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培训补贴实行差别化发放,不撒“胡椒面”,不能“一刀切”,适度提高贫困户的补贴标准。提高非遗扶贫培训的益贫效益,山东省援助资金不得用于非贫困户补贴发放。(牵头部门:区文化旅游委,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等部门)

30. 倾斜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加大对深度贫困乡镇和深度贫困村资金安排的力度,对于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优先纳入2020年度山东省援助资金投资计划,并在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积极争取贫困村的结对帮扶企业在技术、服务、市场、资金等方面对贫困村扶贫产业发展给予支持。(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工商联、区国资委、区扶贫办、相关乡镇街道)

八、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措施任务落实到位

31.坚持高层互访。推动两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互访,召开2次高层联席会议,研究明确目标任务,确定合作事项,推进合作重大事宜。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鲁渝扶贫协作工作。(牵头部门:区委办、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扶贫办)

32.加强对口衔接。进一步密切与日照市级部门对接协调,各责任部门要主动与日照市对口部门对接,坚持与对口部门常态化开展沟通对接,每季度主动交流工作推进情况,核对更新工作台账,确保两地信息沟通及时、指标数据一致。(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招商投资局等承担扶贫协作任务的有关单位)

33.加强日常调度。落实“月调度、季评估”工作机制,每月跟踪调度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援助项目建设实施情况、援助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每季度开展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评估。月调度、季评估情况应及时向日照市通报,重大事项应及时与日照市衔接协调,确保年度任务如期完成。(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招商投资局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