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听证会及听证会参会产生办法的公告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 告
2025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区发展改革委将于近期召开黔江区调整出租汽车运价听证会,公开听取社会各界对黔江区调整出租汽车运价方案的意见和建议,以提高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现将本次听证会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本次听证会设24名听证会参加人,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10名。通过采取自愿报名和消费者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其中:消费者报名人数超过10名的,按照自愿报名先后顺序产生;消费者报名人数未达到10名的,差缺人数委托区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
2.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2名,委托区交通运输委推荐;
3.区人大代表2名,委托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推荐;
4.区政协委员2名,委托区政协办公室推荐;
5.政府部门和有关组织代表8名,委托城西街道、正阳街道、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信访办各推荐1名。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3个,旁听人员由区发展改革委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情况,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或者随机抽取。
(三)听证会新闻媒体席。本次听证会设新闻媒体席,由区发展改革委届时邀请参加。
二、听证会参加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
1.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能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的各项纪律;
5.同意公开姓名、性别、职业、职务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
1.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遵守听证会的各项纪律。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报送方式
(一)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旁听人员于2025年4月25日16:00前,凭身份证到区发展改革委物价科205办公室报名。
(二)推荐产生的听证会参加人请受委托单位于2025年4月24日16:00前将参加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等相关资料通过渝快政公文系统报区发展改革委。听证会参加人资格由受委托单位负责审查。
地址:黔江区城西街道新华大道西段418号205办公室,联系人:殷朝芹、王秋娟;联系电话:79237791;电子邮箱:435447233@qq.com。
四、其他事项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本次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听证人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听证方案要点等事项另行通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
2.听证会旁听人报名表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1
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单位 职务 |
联系 电话 |
备注 |
附件2
听证会旁听人报名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单位 职务 |
联系 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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