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调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和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的公告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召开调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和完善
2025年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召开调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和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 根据2025年8月28日发出的公告(2025年第3号)要求,听证会参加人员已按程序选取产生确定,听证会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二、听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14:30
地点: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04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要点
结合成本监审情况,根据我区实际,拟定我区管道燃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和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一)管道燃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
方案一: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仍执行阶梯气价(按阶梯价格制度规定的1:1.1:1.4比例):本次居民天然气上调0.08元/m3,一档气价调整为2.58元/m3;二、三档气价在一档气价基础上分别加价10%、40%。
执行居民气价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部队食堂等非居民用户气价调整为2.68元/m3。
非居天然气价格上调0.274元/m3,非居民用气最高限价调整
为3.184元/m3。燃气企业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打造民营经济发展高地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5〕12号)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日均超过1万立方米的用气量,执行0.1-0.3元/m3的价格优惠。区内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用户与燃气企业在最高限价内,协商确定具体的销售价格。
方案二: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仍执行阶梯气价(按阶梯价格制度规定的1:1.1:1.4比例):本次居民天然气上调0.17元/m3,一档气价调整为2.67元/m3;二、三档气价在一档气价基础上分别加价10%、40%。
执行居民气价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部队食堂等非居民用户气价调整为2.77元/m3。
非居天然气价格上调0.302元/m3,非居民用气最高限价调整
为3.212元/m3。燃气企业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打造民营经济发展高地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5〕12号)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日均超过1万立方米的用气量,执行0.1-0.3元/m3的价格优惠。区内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用户与燃气企业在最高限价内,协商确定具体的销售价格。
(二)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方案
完善我区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周期,当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时,下游天然气销售价格原则上按以下计价方式作同向调整:1.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额=(调价后购气含税价格-调价前购气含税价格)÷(1-输差率);2.实施联动后的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前价格+价格调整额;3.管网输配气损耗率根据燃气企业近三年平均输差率确定,原则不超过4%。4.启动联动机制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时可不召开听证会,报区政府同意后实施。
四、听证人名单
阚微微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于欣正 区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五、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共20名)
(一)消费者(8名):
张绍琼、王功荣、陈亮、李力、王见林、杨艳华、刘秀全、苏夏
(二)区人大代表(1名): 孙文武
(三)区政协委员(1名): 庄永娇
(四)政府部门和有关组织代表(8名):
李 勇 城西街道办事处干部
田发铭 城东街道办事处干部
孙 宏 正阳街道办事处干部
华 杰 区经济信息委干部
王 周 区商务委干部
宋依格 区司法局干部
孙 弘 区市场监管局干部
李思进 区信访办干部
(五)经营者代表(2名):
程志强 重庆市黔江区九燃能源有限公司
薛裕川 重庆市黔江民生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六、其他事项
市民可就价格听证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报送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科。联系人:王秋娟 冉婕妤;联系电话:79237791;邮箱:435447233@qq.com。
特此公告。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