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国防动员指挥保障中心_2024年度决算公开报告及公开报表
重庆市黔江区国防动员指挥保障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是全年保障区委区政府重要视频会议两百余场。
2.是已经建设完成区应急应战指挥中心及30个乡镇(街道)指挥分平台网络、区辅助决策系统、地面卫星站、短波电台、区防空警报控制中心及一个信号转播台和32个防空警报台;
3.是对全区所有已经建成投入使用的信息化设备,分片区分时段维护管理、定时排查保养;
4.是完成市级主管部门每年下达的各项训练考核任务,其中周训:周一全市无线电台通讯训练,周三全市指挥中心视频指挥通讯训练,周四区内指挥通信组网训练,周五全市分组移动指挥通讯车组网训练。年训:每年市级主管部门划分各区县训练组(五个区县为一组),小组成员单位各组织一次拉练,年底由市级主管部门参与各小组训练给予考评;
5.是完成上级下达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重庆市黔江区国防动员指挥保障中心隶属重庆市黔江区发展与改革事务委员会,为正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4年我中心编制4名,在编实有人员4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38.87万元,支出总计138.87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3.65万元,增长84.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区征兵事务中心建设”前期费用以及增加2024年度人防信息指挥系统运行维护费(通信建设)费用及防空警报维修保养费。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38.8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3.65万元,增长84.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区征兵事务中心建设”前期费用。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87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38.8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3.65万元,增长84.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13.29万元,占81.58%;项目支出25.58万元,占18.4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新的决算要求2024年度无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8.87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3.65万元,增长84.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区征兵事务中心建设”前期费用以及增加2024年度人防信息指挥系统运行维护费(通信建设)费用及防空警报维修保养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8.8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3.65万元,增长84.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区征兵事务中心建设”前期费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82万元,增长7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区征兵事务中心建设”前期费用。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8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3.65万元,增长84.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82万元,增长73.5%。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增加区征兵事务中心基础建设采购货物费用(2)人员工资正常调资(3)本年度增加区征兵事务中心基础建设采购货物费用(4)本年度增加2024年度人防信息指挥系统运行维护费(通信建设)费用及防空警报维修保养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新的决算要求2024年度无结转和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53万元,占86.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50万元,增长8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区征兵事务中心建设”前期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65万元,占7.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2万元,增长45.3%,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招录的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工资调标,人员经费缴费基数上涨。
(3)卫生健康支出4.02万元,占2.89%,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4)住房保障支出3.67万元,占2.64%,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1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8.74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招录的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工资调标。
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4.1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9.34万元,增长19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区征兵事务中心基础建设采购货物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2万元,下降8.3%,主要原因是本年未产生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本年度无人员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人员因公出国(境)。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人员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新车。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新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9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2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次数减少。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6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落实会议规定,严格控制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4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96万元,增长792.0%,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渝东南集中训练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及印刷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统筹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征兵事务中心采购办公设备、征兵相关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对部门整体和两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404.6万元,黔江区国防动员指挥保障中心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二级项目)见最后一页。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3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