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决算公开报告及公开报表(部门汇总)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发展速度等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工作措施建议。
3.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按照《重庆市定价目录》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制定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参与拟定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完善现代化市场体系建设。牵头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5.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
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财政部门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统筹、调度和督促重大项目,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名单及资金平衡计划。提出产城融合发展政策建议并编制实施相关规划。
6.推动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定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组织拟定并协调实施以工代赈规划和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等。
7.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
8.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揽粮油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0.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
11.贯彻落实国家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统筹指导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12.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定地方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13.承担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区重点项目办公室和区重大项目前期办公室有关工作。
14.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党建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发展改革委设办公室、政工科、国民经济计划科、固定资产投资科、项目监管科、行政审批科、改革综合科、生态能源科、农村经济科、社会事业科、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科、国防动员科、物价科、粮油管理科(军粮供应管理科)、物资储备科15个内设机构。
5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黔江区粮油质量安全监测中心、黔江区重大项目服务中心、黔江区国防动员指挥保障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3402.16万元,支出总计3402.16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40.12万元,增长27.8%,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初增加项目支出预算、年中财政追加项目资金、年中财政追加行政退休及事业人员补缴调标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事业超额绩效及人员工资正常调资调标等。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3402.1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40.12万元,增长27.8%,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初增加项目支出预算、年中财政追加项目资金、年中财政追加行政退休及事业人员补缴调标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事业超额绩效及人员工资正常调资调标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02.16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3402.1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40.12万元,增长27.8%,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初增加项目支出预算、年中财政追加项目资金、年中财政追加行政退休及事业人员补缴调标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事业超额绩效及人员工资正常调资调标等。其中:基本支出1881.73万元,占55.31%;项目支出1520.44万元,占44.69%;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新的决算要求2024年度无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02.1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40.12万元,增长27.8%。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初增加项目支出预算、年中财政追加项目资金、年中财政追加行政退休及事业人员补缴调标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事业超额绩效及人员工资正常调资调标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02.1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40.12万元,增长27.8%。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初增加项目支出预算、年中财政追加项目资金、年中财政追加行政退休及事业人员补缴调标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事业超额绩效及人员工资正常调资调标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10.17万元,下降33.5%。主要原因是将2024年年初预算的项目资金按照相关要求调剂到区住建委、区商务委、白石镇、黎水镇等部门和乡镇。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02.1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40.12万元,增长27.8%。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初增加项目支出预算、年中财政追加项目资金、年中财政追加行政退休及事业人员补缴调标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事业超额绩效及人员工资正常调资调标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10.17万元,下降33.5%。主要原因是将2024年年初预算的项目资金按照相关要求调剂到区住建委、区商务委、白石镇、黎水镇等部门和乡镇。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新的决算要求2024年度无结转和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8.71万元,占71.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1.28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追加项目资金、事业超额绩效及人员工资正常调资调标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64.52万元,占10.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55万元,增长26.6%,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追加行政退休及事业人员补缴调标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做实中人职业年金、丧葬抚恤金等。
(3)卫生健康支出110.54万元,占3.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6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追加退休人员工伤医疗费等。
(4)农林水支出300.00万元,占8.8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44.00万元,下降87.2%,主要原因是将2024年年初预算的项目资金按照相关要求调剂到区住建委、区商务委、白石镇、黎水镇等部门和镇乡。
(5)住房保障支出101.38万元,占2.98%,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7.02万元,占3.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6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追加事业人员补缴2024年调标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超额绩效及人员工资正常调资调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1.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61.4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67.64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追加行政退休及事业人员补缴调标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事业超额绩效及人员工资正常调资调标、做实中人职业年金、丧葬抚恤金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220.3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3.31万元,增长11.8%,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追加二级事业单位区国防动员指挥保障中心采购办公设备资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3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96万元,下降59.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及年初压减公用经费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58万元,下降44.3%,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在2024年没有更换采购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在2024年没有更换采购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0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在2024年没有更换采购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96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项目验收和稽查、标后检查、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检查、价格执法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压减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7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2024年二级事业单位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的公务车由于车辆时间长较老旧维修保养费用大幅度增加。
公务接待费2.3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市相关单位到我单位调研、验收、稽查项目,接受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及招商引资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46万元,下降91.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5万元,下降13.0%,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30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7.8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6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60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是2024年工作任务增加会议费相对应的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9.4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32万元,增长84.1%,主要原因是2024年工作任务和职工的学习教育培训任务增加培训费相对应的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1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会议费、咨询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65万元,下降7.6%,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初压减公用经费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11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520.44万元。
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单位:万元 | |||||||||||||||||||||||||||||||||
主管部门 |
216-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部门编码: |
50011400024P000016 |
自评总分(分) |
98.61 | ||||||||||||||||||||||||||||
部门联系人 |
李万春 |
联系电话 |
79245707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分) | ||||||||||||||||||||||||||||
年度总金额 |
5112.33 |
3402.16 |
3402.16 |
— |
— |
— | |||||||||||||||||||||||||||
其中:财政拨款 |
5112.33 |
3402.16 |
3402.16 |
66.55 |
10.00 |
6.66 | |||||||||||||||||||||||||||
一般公共预算 |
5112.33 |
3402.16 |
3402.16 |
66.55 |
— |
—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当年绩效目标 |
1、用于人员支出项目管理,用于公用支出项目管理;2、全面完成区政府部署的各项指标任务;3、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等重大问题,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规划综合管理工作;4、重点以统筹实施“十四五”规划,助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5、以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战略,加快渝东南区域中心城市建设;6、以强化经济运行调度,提升经济综合管理水平;7、以争取国市重大政策倾斜支持,夯实渝东南重要经济中心支撑;8、以发挥投资关键作用,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9、以争取更多中央资金,助推重大项目落地见效;10、以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进武陵山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壮大外贸经济规模,着力提升区域开放水平;11、抓好“四上”企业培育,助力市场主体蓬勃发展;12、军队粮食供应管理工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作好军队的后勤服务,完成粮食首长责任制考核、落实区级成品粮油储备;13、加强对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和预测预警,负责价格监督体系和市场价格监测网络的建设,开展市场价格动态监测和分析等;14、宣传和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人民防空指挥场所和人民防空指挥自动化建设。建立健全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制度等。 |
1、坚持党建引领。一是切实加强政治建设;二是切实加强思想建设;三是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四是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2、强化统筹协调。一是贯彻落实党建统领“885”机制;二是切实推动“八张问题清单”问题整改销号;三是统筹抓好机关运行保障。 3、加强综合经济管理。一是抓好规划编制;二是抓好经济运行调度;三是抓好其他服务业运行监测;四是抓好新型城镇化建设。 4、强化项目建设管理。一是全力做好投资管理;二是全力做好项目管理;三是全力做好前期管理;四是全力做好项目审批管理。 5、系统推进“融圈入群建中心”。一是持续推进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二是持续打造对口协同升级版;三是加快建设渝鄂湘黔边际区域中心城市。 6、持续推进改革创新。一是坚决打赢园区开发区改革攻坚战;二是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三是全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四是全力推进清廉市场建设。 7、推动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一是强化产业链招商引资;二是助力能源绿色转型;三是深入贯彻落实节能降碳;四是狠抓战新产业培育。 8、推进落实数字重庆建设。一是统筹推进数字社会建设;二是扎实推动生产生活服务板块工作;三是扎实推动经济发展板块工作。 9、抓好社会民生保障。一是着力保障改善社会民生;二是推广以工代赈和搬迁后扶;三是保障能源行业安全。 10、抓好重点领域工作。一是持续强化招投标监管;二是全力维护市场价格稳定;三是全力抓好粮食稳产保供;四是全力落实国防动员重点工作。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
节能工作(名次) |
名 |
≥ |
25 |
25 |
0 |
100 |
10 |
10 |
否 |
完成全年绩效目标 | |||||||||||||||||||||||
区级应急成品粮 |
吨 |
= |
550 |
550 |
0 |
100 |
10 |
10 |
是 |
完成全年绩效目标 | |||||||||||||||||||||||
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是 |
完成全年绩效目标 | |||||||||||||||||||||||
社会信用体系(名次) |
名 |
≥ |
22 |
22 |
0 |
100 |
10 |
10 |
是 |
完成全年绩效目标 | |||||||||||||||||||||||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合格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5 |
5 |
否 |
完成全年绩效目标 | |||||||||||||||||||||||
新能源开发 |
个 |
= |
1 |
1 |
0 |
100 |
10 |
10 |
否 |
完成全年绩效目标 | |||||||||||||||||||||||
营商环境(名次) |
名 |
≥ |
25 |
25 |
0 |
100 |
15 |
15 |
是 |
完成全年绩效目标 | |||||||||||||||||||||||
政府采购预算是否应编尽编 |
定性 |
优 |
全部完成 |
0 |
100 |
5 |
5 |
否 |
完成全年绩效目标 | ||||||||||||||||||||||||
部门预算、部门决算、绩效信息公开及时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是 |
完成全年绩效目标 | |||||||||||||||||||||||
群众满意度 |
% |
= |
100 |
100 |
0 |
100 |
5 |
5 |
否 |
完成全年绩效目标 | |||||||||||||||||||||||
区级应急成品粮的平均成本 |
元/吨 |
= |
700 |
700 |
0 |
100 |
10 |
10 |
否 |
完成全年绩效目标 | |||||||||||||||||||||||
总体说明 |
通过一年的工作努力,全面完成全年绩效目标任务。 | ||||||||||||||||||||||||||||||||
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二级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说明 |
自评得分 |
|||||||||||||||||||||||
1 |
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及评审经费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100 |
10 |
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
10 |
|||||||||||||||||||||||
支持政府投资项目数量 |
≥ |
150 |
个 |
15 |
150 |
15 |
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
15 |
|||||||||||||||||||||||||
资金全面到位 |
= |
100 |
% |
10 |
100 |
10 |
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
10 |
|||||||||||||||||||||||||
项目资金拨付期限 |
定性 |
优 |
15 |
1 |
15 |
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
15 |
||||||||||||||||||||||||||
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
≥ |
5 |
亿元 |
15 |
5 |
15 |
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
15 |
|||||||||||||||||||||||||
带动务工人数 |
≥ |
500 |
人 |
15 |
500 |
15 |
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
15 |
|||||||||||||||||||||||||
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9 |
% |
10 |
99 |
10 |
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
10 |
|||||||||||||||||||||||||
2 |
“两榜一链”上榜单位激励奖补资金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100 |
10 |
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
10 |
|||||||||||||||||||||||
上榜单位激励奖补资金 |
= |
20 |
万元 |
20 |
20 |
20 |
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
20 |
|||||||||||||||||||||||||
涉及项目数量 |
= |
2 |
个 |
20 |
2 |
20 |
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
20 |
|||||||||||||||||||||||||
项目工作质量标准 |
定性 |
优 |
20 |
1 |
20 |
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
20 |
||||||||||||||||||||||||||
进一步提高全区社会经济发展 |
定性 |
优 |
10 |
1 |
10 |
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
10 |
||||||||||||||||||||||||||
项目业主满意度 |
= |
100 |
% |
10 |
100 |
10 |
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
10 |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3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