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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51B/2023-00049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3-02-23
  • 发布日期 2023-02-23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参与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技术标准、服务标准及质量考核等相关制度的研究制定。

2.开展政府投资评审信息化工作,建立评审统计制度,研究评审典型案例,以及研究提出政府投资项目支出标准。

3.协助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查、可行性研究及投资概算评审,以及项目后评价等工作,提出专业评审意见。

4.协助对接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委托评审中介机构。

5.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信息平台的日常运转维护和信息管理。

6.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发展改革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设置的通知》(黔江委编办发〔202112)文件精神,继续保留重庆市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为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06.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6.94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1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拨款减少3.1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06.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2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1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3.1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6.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94万元,比2022减少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94万元,比2022减少3.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公积金缴纳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2022保持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我单位2023项目支出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万春    联系电话:023-79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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