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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51B/2025-00152
  • 发文字号 黔江发改委函〔2025〕197号
  • 主题分类 交通
  •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
  • 成文日期 2025-05-07
  • 发布日期 2025-05-07
  • 文件标题 关于黔江区2025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黎水镇长坪村二组杉王庙至小石厂公路硬化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关于黔江区2025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黎水镇长坪村二组杉王庙至小石厂公路硬化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黔江区黎水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查黔江区2025“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黎水镇长坪村二组杉王庙至小石厂公路硬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黎水府函202530号)收悉。结合黔江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服务中心的评意见,经研究,同意实施黔江区2025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黎水镇长坪村二组杉王庙至小石厂公路硬化工程(项目代码:2502-500114-04-01-209564)。现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黔江区黎水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黎水镇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路线全长3.025公里,主线起点位于杉王庙,止于小石厂,全长2.277公里,支线1起于石灰窑,止于猴子岩,全长0.632公里,支线2起于猴子岩,止于上猴子岩,全长0.116公里。对该项目全线硬化,路基宽度4.5米,20厘米厚C25水泥混凝土路面。

四、建设工期:3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76.8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4.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81万元,预备费5.1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及招标组织形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实施。

七、有关事项:请你单位根据本批复,结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抓紧开展下步工作。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格控制工程投资标准,防止工程超过审定投资。

附件:黔江区2025“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黎水镇长坪村二组杉王庙至小石厂公路硬化工程投资估算表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56


附件

黔江区2025“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黎水镇长坪村二组杉王庙至小石厂公路硬化工程投资估算表

工程或费用名称

金额(万元)

工程费用

164.86

1

黔江区2025“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黎水镇长坪村二组杉王庙至小石厂公路硬化工程

164.86

工程建设其他费

6.81

1

工程建设监理费

3.75

2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2.27

3

设计文件审查费

0.13

4

工程保险费

0.66

基本预备费

5.15

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

17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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