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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51B/2025-00161
  • 发文字号 黔江发改委函〔2025〕202号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
  • 成文日期 2025-05-12
  • 发布日期 2025-05-12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黔江区黎水镇农业产业配套基础设施 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黔江区黎水镇农业产业配套基础设施 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黎水镇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审查黔江区黎水镇农业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黎水府函202536号)收悉。经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服务中心评审,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黔江区黎水镇农业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以工代赈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4-500114-04-01-311167

二、项目业主。黔江区黎水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黎水新花、竹园和长坪村。主要建设内容为硬化产业道路7.2公里,路面宽3.5米,完善路基、路面及管涵工程。

四、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335.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06.24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9.84万元,预备费9.7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

五、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限6个月。

六、招标核准。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及招标组织形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黔江区政府投资管理实施办法》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有关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方案的通知》(黔江发改委发〔202264号文)要求,本项目适用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程序。本批复中明确的项目投资估算为项目控制性投资,不再审批项目投资概算。

加强以工代赈项目实施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以工代赈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工程建设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务工不得少于82人,支付农民工报酬不得低于117.55万元

)切实优化项目施工设计,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控制投资,严控工程质量,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早日建成投用。

附件:黔江区黎水镇农业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以工代赈建设

项目资估算表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512


附件

黔江区黎水镇农业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以工代赈建设

项目投资估算表

工程或费用名称

金额(万元)

备注

工程费用

306.24

工程建设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务工不得少于82人,发放劳务报酬金额不得低于117.55万元

1

黔江区黎水镇农业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以工代赈建设项目

306.24

工程建设其他费

19.84

1

工程建设监理费

9.19

2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9.19

3

设计文件审查费

0.24

4

工程保险费

1.22

基本预备费

9.78

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

3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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