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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51B/2025-00181
  • 发文字号 黔江发改委函〔2025〕49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
  • 成文日期 2025-05-23
  • 发布日期 2025-05-23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黔江区新城(桐坪路至黔江河段)排水涵洞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黔江区新城(桐坪路至黔江河段)排水涵洞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查办理黔江区新城(桐坪路至黔江河段)排水涵洞工程概算的》(枳丹石公司函202550号)收悉,结合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意见,现将黔江区新城(桐坪路至黔江河段)排水涵洞工程(项目代码:2212-500114-04-01-591540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概算编制原则和标准。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桐坪路至黔江河段新建箱涵规模为6.0m×5.0m全长约1028m香山寺路西段新建d3000雨水管243m香山寺路至马鞍路段新建一条d3200的雨水管涵长约404m马鞍田水库设置水库挡水工程、溢洪道和放水(取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箱涵工程、管网工程等。

三、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14474.0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768.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016.82万元,基本预备费689.2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资金、国市补助资金、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

四、请据此进一步深化工程设计等前期工作,施工图严格根据经批准的初步设计确定的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等实行限额设计,项目预算按照同口径控制在投资概算以内,并履行完善相关建设手续。要按照资金来源落实建设资金后开展下步工作,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要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有效控制。

附件黔江区新城(桐坪路至黔江河段)排水涵洞工程

资概算表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225


附件

黔江区新城(桐坪路至黔江河段)排水涵洞

工程投资概算表

                              单位:万

序号

规模

审核单价

(或取费率)

审核金额

工程费用



9768.01

1

黔江区新城(桐坪路至黔江河段)排水涵洞工程

1项


9768.01

工程建设其他费



4016.82

1

征地拆迁费

1项


3000

1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1项

1%

97.68

2

建设单位管理费

1项

累进制

137.22

3

工程建设监理费

1项

累进制

149.98

4

招标代理费

1项

累进制

21.06

5

可行性研究费

1项

累进制

29.45

6

环境影响评价费

1项

累进制

4.69

7

工程勘察设计费

1项

累进制

376.18

8

地质灾害评估费

1项


10.00

9

施工图审查费

1项

累进制

13.16

10

工程造价咨询费

1项

累进制

79.72

11

工程保险费

1项

0.50%

48.84

12

安全生产保障费费

1项

0.50%

48.84

第一、二部分费用总和



13784.83

基本预备费

1项

5%

689.24

概算总投资

1项


1447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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