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黔江中塘光伏项目(70MW+80MW)中塘至乌杨110kV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批复
重庆黔江逐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黔江中塘光伏项目(70MW+80MW)中塘至乌杨110kV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请示》收悉。为配套完善黔江中塘光伏项目电力输送工程和供电网络结构,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实施黔江中塘光伏项目(70MW+80MW)中塘至乌杨110kV送出线路工程。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黔江中塘光伏项目(70MW+80MW)中塘至乌杨110kV送出线路工程
二、项目代码:2504-500114-04-01-137038
三、项目法人:重庆黔江逐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黔江区中塘镇、城东街道、城西街道。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送出线路8.8km,其中架空线路8.4km,接入乌杨站电缆长度0.4km。新建架空段架设2条24芯OPGW光缆、铁塔26基。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动态投资1935.5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39.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0.19万元、预备费36.38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9.35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分别占比20%和80%。
七、建设工期:2025年7月底建成投运。
八、招标核准: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2025年版)要求执行。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依法尽快完善环评等前期手续,加快推进电能质量评估、压覆评估等相关工作,密切注意线路走向的安全性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情况,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 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