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黔江区黎水镇2026年农村灾毁水毁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黎水镇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审查黔江区黎水镇2026年农村灾毁水毁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黎水府函〔2025〕71号)收悉。经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服务中心评审,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黎水镇水毁河道修复,增强防洪抗洪能力,恢复农业生产条件,改善河道沿岸新花村、黄泥村和华阳社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增加农村劳动力务工收入,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507-500114-04-01-870245。
三、项目法人:黔江区黎水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黔江区黎水镇新花村、黄泥村和华阳社区。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华阳社区、黄泥村、新花村河道防洪墙(挡土墙)5000米,建设7500立方米C20毛石混凝土基础,M7.5浆砌片石挡土墙8550立方米,河堤基础开挖7500立方米,河床清淤2500立方米,并增设河道拦砂坝2处。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707.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30.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3.76万元,基本预备费33.7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
七、建设工期:9个月。
八、招标核准: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及招标组织形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黔江区政府投资管理实施办法》和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九、有关要求:
(一)根据《关于印发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方案的通知》(黔江发改委发〔2022〕64号文)要求,本项目适用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程序。本批复中明确的项目投资估算为项目控制性投资,不再审批项目投资概算。
(二)切实加强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过程监管,严格执行以工代赈项目劳务用工和报酬发放有关规定,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最大限度吸纳当地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其他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累计用工人数不得少于170人,发放劳务报酬金额不得低于354.29万元。
(三)进一步优化项目施工设计,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控制投资,严控工程质量,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早日建成投用。
附件:黔江区黎水镇2026年农村灾毁水毁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投资估算表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20日
附件
黔江区黎水镇2026年农村灾毁水毁基础设施建设
以工代赈项目投资估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金额(万元) |
备注 |
一 |
工程费用 |
630.17 |
项目实施过程中最大限度吸纳当地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其他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累计用工人数不得少于170人,发放劳务报酬金额不得低于354.29万元 |
1 |
防护工程 |
613.43 | |
2 |
拦砂坝 |
9.24 | |
3 |
河道整治 |
7.5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43.76 | |
1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10.75 | |
2 |
工程设计费 |
21.73 | |
3 |
工程前期咨询费 |
4.50 | |
4 |
工程建设期咨询费 |
4.91 | |
5 |
工程保险费 |
1.89 | |
三 |
基本预备费 |
33.70 | |
四 |
估算总投资 |
707.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