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金溪镇2025年巴渝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金溪镇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调整金溪镇2025年巴渝和美乡村项目建设内容的函》(金溪府函〔2025〕56号)收悉。根据区农业农村委《关于金溪镇2025年巴渝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黔江农业农村委函〔2025〕253号)意见,原则同意调整金溪镇2025年巴渝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内容,原黔江发改委函〔2025〕303号文件作废,以此批复为准:
一、为提升金溪镇长春村、望岭村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当地农户生产生活环境,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505-500114-04-01-200625。
三、项目业主:黔江区金溪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黔江区金溪镇长春村、望岭村。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
(1)长春村、望岭村产业路硬化7条,总长度约3490米。其中主线4条,支路3条,宽度3.5米。
(2)望岭村安置区内车行道油化面积4910平方米,新建雨污管网,铺设DN400雨水管道186米、DN600管道20米,新建排水暗沟162米,改建截水横沟14米,改建DN300污水管道约628米,新建2个有效容积为9立方米化粪池,污水管道接入望岭村居民点污水处理站,硬化农户院坝700平方米。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263.0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8.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1.94万元,基本预备费12.53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市级衔接资金。
七、建设工期:6个月。
八、招标核准: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及招标组织形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黔江区政府投资管理实施办法》和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九、有关要求:
(1)根据《关于印发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方案的通知》(黔江发改委发〔2022〕64号文)要求,本项目适用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程序。本批复中明确的项目投资估算为项目控制性投资,不再审批项目投资概算。
(2)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推广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有关规定,抓紧完善工程施工设计方案,工程建设过程中尽可能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就业,支付农民工劳务报酬比例不得低于工程投资的20%。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控制投资,严控工程质量,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工程早日建成投用。
附件:金溪镇2025年巴渝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表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
金溪镇2025年巴渝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金额(万元) |
备注 |
一 |
工程费用 |
228.62 |
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尽可能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就业,发放劳务报酬比例不得低于工程投资的20% |
1 |
金溪镇2025年巴渝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
228.62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21.94 | |
1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2.29 | |
2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6.04 | |
3 |
工程设计费 |
8.23 | |
4 |
施工图审查费 |
0.44 | |
5 |
招标代理费 |
1.28 | |
6 |
安全生产保障费 |
1.14 | |
7 |
工程保险费 |
1.14 | |
8 |
预算审核费 |
0.69 | |
9 |
结算审核费 |
0.69 | |
三 |
基本预备费 |
12.53 | |
四 |
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 |
26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