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黔江区新城片区雨水通道建设改造工程变更项目业主的批复
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变更黔江区新城片区雨水通道建设改造工程项目业主的函》(枳丹石公司函〔2025〕559号)收悉,按照2026年争资最新要求,对于直接投资项目(政府安排政府投资资金投入的非经营性项目),可研批复的项目(法人)单位应为政府有关机构或其指定、委托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不能作为项目业主。经研究,同意将黔江区新城片区雨水通道建设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412-500114-04-01-475719)项目业主由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黔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黔江区新城片区雨水通道建设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黔江发改委函〔2024〕455号)的其它内容不变。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完成资料移交和事项交接等相关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