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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51B/2026-00056
  • 发文字号 黔江发改委发〔2026〕28号
  • 主题分类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
  • 成文日期 2026-01-30
  • 发布日期 2026-01-30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黔江区黑溪镇光明村2026年特色旅居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黔江区黑溪镇光明村2026年特色旅居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黑溪镇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审批黔江区黑溪镇光明村2026年特色旅居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黑溪府函〔2026〕12号)收悉。经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服务中心评审,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黑溪镇光明村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增加农村劳动力务工收入,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601-500114-04-01-239079。

三、项目法人:黔江区黑溪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黔江区黑溪镇光明村。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3.5米宽道路10公里,新建0.6米深灌溉沟渠6公里,修建挡土墙850立方米,新建宽4米长14米小型桥梁1座并完善附属设施。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653.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14.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8.76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614.00万元,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39.06万元。

七、建设工期:10个月。

八、招标核准: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及招标组织形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黔江区政府投资管理实施办法》和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九、有关要求:

(一)根据《关于印发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方案的通知》(黔江发改委发〔2022〕64号文)要求,本项目适用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程序。本批复中明确的项目投资估算为项目控制性投资,不再审批项目投资概算。

(二)切实加强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过程监管,严格执行以工代赈项目劳务用工和报酬发放有关规定,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最大限度吸纳当地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其他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累计用工人数不得少于245人,发放劳务报酬金额不得低于268万元。

(三)进一步优化项目施工设计,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控制投资,严控工程质量,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早日建成投用。

附件:黔江区黑溪镇光明村2026年特色旅居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投资估算表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23日

附件

黔江区黑溪镇光明村2026年特色旅居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投资估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金额(万元)

备注

工程费用

614.30

项目实施过程中最大限度吸纳当地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其他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累计用工人数不得少于245人,发放劳务报酬金额不得低于268万元

1

黔江区黑溪镇光明村2026年特色旅居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614.30

工程建设其他费

38.76

1

工程建设监理费

17.74

2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18.09

3

设计文件审查费

0.47

4

工程保险费

2.46

工程估算总投资

6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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