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黔江区2026年阿蓬江镇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
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黔江区2026年阿蓬江镇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投资概算的请示》(枳丹石公司文〔2026〕23号)收悉。根据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服务中心组织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黔江区2026年阿蓬江镇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投资概算进行评审,结合评审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黔江区2026年阿蓬江镇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投资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509-500114-04-01-825281。
二、项目法人: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黔江区阿蓬江镇高碛社区、两河社区、龙田社区、柒坨村、彭家村、麒麟村、分水村,濯水镇五福村,金洞乡杨家村,水市镇大山村。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封禁治理1712.23hm2,坡改梯35.58hm2(浆砌块石574m³),保土耕作1156.54hm2;配套机耕道26997.84m,人行便道4600m,沟道整治4420m,渠道整治3100m,排水沟1620.60m,沉沙池5座,山坪塘整治1口,碑牌13块。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概算总投资1351.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184.1万元,独立费用127.7万元,基本预备费39.4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资金和业主自筹。
六、建设工期:10个月。
七、请据此进一步深化工程设计等前期工作,施工图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初步设计确定的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等实行限额设计,项目预算按照同口径控制在投资概算以内,并履行完善相关建设手续。要按照资金来源落实建设资金后开展下步工作,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严格执行工程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有效控制。
附件:黔江区2026年阿蓬江镇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投资概算表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5日
附件
黔江区2026年阿蓬江镇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
提质增效项目投资概算表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经济 |
审定 |
备 注 |
|
一 |
工程措施 |
1项 |
1184.1 |
||
|
二 |
独立费用 |
1项 |
12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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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管理费 |
1项 |
23.7 |
渝水〔2014〕23号《重庆市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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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经常费 |
1项 |
1.6% |
19.0 |
按工程措施+林草措施+生态修复措施之和的1.6% |
|
(2) |
技术支持培训费 |
1项 |
0.4% |
4.7 |
按工程措施+林草措施+生态修复措施之和的0.4% |
|
2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1项 |
1.5% |
17.8 |
渝水〔2014〕23号《重庆市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
|
3 |
勘测设计费 |
1项 |
2.45% |
29.0 |
参照合同计取 |
|
4 |
水土保持监测费 |
1项 |
2% |
23.7 |
渝水〔2014〕23号《重庆市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
|
5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项 |
7.2 |
渝水〔2014〕23号《重庆市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 |
|
6 |
工程咨询费 |
1项 |
9.2 |
《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渝水建〔2021〕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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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全生产费 |
1项 |
2.5% |
0.0 |
渝水办建〔2023〕8号 已放入工程措施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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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工程保险费 |
1项 |
0.45% |
5.3 |
《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渝水建〔2021〕7号 按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的0.45%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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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工程质量检测费 |
1项 |
1% |
11.8 |
《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渝水建〔2021〕7号 按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的1%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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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基本预备费 |
1项 |
3% |
39.4 |
(第(一)~(二)部分费用总和)*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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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概算总投资 |
1项 |
1351.2 |
第一、二、三部分费用总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