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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51B/2026-00167
  • 发文字号 黔江发改委发〔2026〕173号
  •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
  • 成文日期 2026-06-12
  • 发布日期 2026-06-12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黔江区恐龙遗址公园引调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黔江区恐龙遗址公园引调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区水利局:

你局《关于转报审批黔江区恐龙遗址公园引调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的函》(黔江水利函〔2026〕10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恐龙遗址公园片区生态供水保障率,完善供水保障体系,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510-500114-04-01-292378。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黔江区城区。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通过从小南海供水渠正阳支渠引水至黔江城区恐龙遗址公园及4大景观水体补水,工程线路总长7.14km,其中DN500PE管1.55km,DN400PE管0.34km,DN300PE管1.32km,DN200管道0.71km,DN150管道3.22km,配套建设钢筋砼闸阀井、排气阀井、排泥阀井等附属设施,新建控制机房1座,设置减压池1座。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1728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市专项补助资金、专项债券和业主自筹。

七、请抓紧开展项目前期论证,严格落实相关规范要求,及早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效益。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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