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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51B/2026-00242
  • 发文字号 黔江发改委发〔2026〕273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
  • 成文日期 2026-08-03
  • 发布日期 2026-08-03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黔江区水市镇大山村2026年乡村发展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黔江区水市镇大山村2026年乡村发展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水市镇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报送黔江区水市镇大山村2026年乡村发展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水市府函〔2026〕57号)收悉。经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服务中心审核,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水市镇大山村基础设施条件,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607-500114-04-01-748662。

三、项目法人:黔江区水市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黔江区水市镇大山村。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硬化5.5米宽农村道路7.5公里,完善护栏及排水等配套设施。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53.8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09.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44.0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专项资金710.00万元,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43.82万元。

七、建设工期:10个月。

八、招标核准: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及招标组织形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黔江区政府投资管理实施办法》和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九、有关要求:

(一)根据《关于印发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方案的通知》(黔江发改委发〔2022〕64号文)要求,本项目适用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程序。本批复中明确的项目投资估算为项目控制性投资,不再审批项目投资概算。

(二)切实加强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过程监管,严格执行以工代赈项目劳务用工和报酬发放有关规定,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最大限度吸纳当地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其他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累计用工人数不得少于250人,发放劳务报酬金额不得低于287.77万元。

(三)进一步优化项目施工设计,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控制投资,严控工程质量,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早日建成投用。

附件:黔江区水市镇大山村2026年乡村发展以工代赈项目投资估算表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3日

附件

黔江区水市镇大山村2026年乡村发展以工代赈项目投资估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金额
(万元)

备注

工程费用

709.74

项目实施过程中最大限度吸纳当地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其他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累计用工人数不得少于250人,发放劳务报酬金额不得低于287.77万元

1

黔江区水市镇大山村2026年乡村发展以工代赈项目

709.74

工程建设其他费

44.08

1

工程建设监理费

20.03

2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20.66

3

设计文件审查费

0.55

4

工程保险费

2.84

概算总投资

75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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