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黔江区马喇镇香树村2026年特色旅居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马喇镇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审批黔江区马喇镇香树村2026年特色旅居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马喇府函〔2026〕84号)收悉。经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服务中心评审,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马喇镇香树村基础设施条件,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607-500114-04-01-998271。
三、项目法人:黔江区马喇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黔江区马喇镇香树村。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4.5米宽农村道路1.2公里,新建1.5米宽人行步道3公里,拓宽改造4.5米宽农村道路1公里,硬化3.5米宽农村道路4公里,整治沟渠2公里,改造150立方蓄水池1口等。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63.1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8.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14.83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专项资金348.00万元,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15.12万元。
七、建设工期:8个月。
八、招标核准: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及招标组织形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黔江区政府投资管理实施办法》和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九、有关要求:
(一)根据《关于印发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方案的通知》(黔江发改委发〔2022〕64号文)要求,本项目适用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程序。本批复中明确的项目投资估算为项目控制性投资,不再审批项目投资概算。
(二)切实加强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过程监管,严格执行以工代赈项目劳务用工和报酬发放有关规定,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最大限度吸纳当地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其他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累计用工人数不得少于115人,发放劳务报酬金额不得低于148.99万元。
(三)进一步优化项目施工设计,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控制投资,严控工程质量,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早日建成投用。
附件:黔江区马喇镇香树村2026年特色旅居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投资估算表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5日
附件
黔江区马喇镇香树村2026年特色旅居村基础设施建设
以工代赈项目投资估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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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金额(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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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工程费用 |
348.29 |
项目实施过程中最大限度吸纳当地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其他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累计用工人数不得少于115人,发放劳务报酬金额不得低于148.9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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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黔江区马喇镇香树村2026年特色旅居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
348.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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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14.8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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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4.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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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
8.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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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设计文件审查费 |
0.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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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保险费 |
1.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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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估算总投资 |
36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