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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51B/2021-00270
  • 发文字号 黔江发改委函〔2021〕430号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
  • 成文日期 2021-11-17
  • 发布日期 2021-11-23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黔江区太极镇农产品加工园项目(一期)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黔江区太极镇农产品加工园项目(一期)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区农业农村委:

你委《关于审批黔江区太极镇农产品加工园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黔江农业农村委函〔2021〕284号)收悉。经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委托三方公司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黔江区太极镇农产品加工园项目(一期)。项目代码:2111-500114-04-01-566256。

二、项目业主。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三、建设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太极镇太极居委和李子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土石方工程(场平工程)及配套工程两部分构成,项目占地约72.00亩。其中:清表5915m3,挖方27924m3,填方20666m3;弃方13173m3;新建DN800排水管208m,DN600排水管352m,同时新建沉砂池2个;新建路堑挡墙294m,均高4m,采用重力式挡土墙。

四、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412.53万元(具体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354.56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8.33万元,预备费19.64万元。资金来源为鲁渝协作援助资金。

五、建设期限。2022年2月项目完工投用。

六、招标核准。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及招标组织形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重庆市黔江区政府投资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有关要求。请接此批复后,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控制投资,严控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早日完工投用。

附件:黔江区太极镇农产品加工园项目(一期)投资估算表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

                       黔江区太极镇农产品加工园项目(一期)投资估算表

序   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金额(万元)

工程费用

354.56

1

土石方工程(场平)

92.52

2

边坡防护工程

116.32

3

排水工程

145.72

工程建设其他费

38.33

1

前期工作咨询费

2.97

2

勘察费

2.84

3

设计费

9.68

4

施工图审查费

0.68

5

环境影响评价费

3.97

6

工程建设监理费

2.48

7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0.84

8

水土保持评估费

2.13

9

地质灾害评估费

2.00

10

建设单位管理费

6.18

11

工程保险费

1.06

12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2.84

13

水土保持补偿费

0.66

基本预备费

19.64

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

4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