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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51B/2022-00182
  • 发文字号 黔江发改委函〔2022〕307号
  •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
  • 成文日期 2022-07-28
  • 发布日期 2022-07-29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黔江区太极河流综合治理工程 (金溪片区)投资概算的批复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黔江区太极河流综合治理工程 (金溪片区)投资概算的批复

区润民公司:

    你司《关于审批黔江区太极河流综合治理工程(金溪片区)投资概算的请示》(黔江润民文〔2022〕82号)收悉,经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组织三方公司评审,现将黔江区太极河流综合治理工程(金溪片区)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概算编制原则和标准。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治理河道总长12.09km,其中清水村河段整治长度3.32km,望岭村河段整治长度0.59km,长春村河段整治长度3.38km,长春村大木湾河段整治长度0.86km,金溪中学河段整治长度0.27km,岔河村河段整治长度2.87km,岔河村水井堡河段整治长度0.55km,岔河村虎山段河道整治长度0.25km。具体内容包括:水安澜措施:新建护岸固脚9938.59m,河道疏浚7685m,整治排洪渠254m;水环境措施:新建休闲步道连通7660m,建设亲水平台2个,便民桥13座,修复拦水堰1处,新建过河跳蹬3个;水生态措施:新建岸坡绿化0.82万㎡,新建排水沟330m,排水涵管716m,排洪箱涵8m;水文化措施:建设水文化广场1处,文化长廊1处。

三、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概算总投资4089.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2890.1万元,施工临时工程309.5万元,独立费用510.1万元,基本预备费185.5万元,专项部分194.4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市区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

四、请据此进一步深化工程设计等前期工作,施工图严格根据经批准的初步设计确定的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等实行限额设计,项目预算按照同口径控制在投资概算以内,并履行完善相关建设手续。要按照资金来源落实建设资金后开展下步工作,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要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有效控制。

    附件:黔江区太极河流综合治理工程(金溪片区)投资概算表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       


附件

                 黔江区太极河流综合治理工程(金溪片区)投资概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名 称

单位规模

经济 指标

审定

金额

备 注               
(综合单价、取费标准等)

工程部分



3895.2


(一)

建筑工程

治理河道总长度12.09km


2890.1

包括河道疏浚7685m,护岸固脚9938.59m,整治排洪渠254m;休闲步道7660m,清水平台2个,便民桥13座,修复拦水堰1处,新建过河跳蹬3个;岸坡绿化0.82万㎡,新建排水沟330m,排水管涵716m,排洪箱涵8m。

(二)

施工临时工程

1项


309.5

包括导流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其他临时工程、安全生产费等内容

(三)

独立费用



510.1


1

建设管理费

1项


89.7

参照《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21年版)

2

工程建设监理费

1项


63.0

参照《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21年版)

3

科研勘察设计费

1项


231.2

按勘察设计合同

4

工程质量检测费

1项

0.50%

16.0

参照《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21年版)

5

工程咨询费

1项


75.7

参照《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21年版)

6

招标代理服务费

1项


20.1

参照《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21年版)

7

工程保险费

1项

0.45%

14.4

参照《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21年版)

(四)

基本预备费

1项

5.00%

185.5

参照《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21年版)

专项部分



194.4


1

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补偿

1项


132.4

暂按建设单位关于本项目送审概算金额的说明计取,最终以区政府相关文件为准。

2

水土保持工程

1项


22.0

暂按送审计

3

环境保护工程

1项


40.0

暂按送审计

概算总投资

1项


4089.6

第一、二部分费用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