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黔江区2023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 黎水镇黎水村2组竹元坝至1组斑竹园道路硬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黔江区黎水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查黔江区2023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黎水镇黎水村2组竹元坝至1组斑竹园道路硬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黎水府函〔2023〕17号)收悉。结合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实施黔江区2023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黎水镇黎水村2组竹元坝至1组斑竹园道路硬化工程(项目代码:2303-500114-04-01-574925)。现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黔江区黎水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黎水镇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路线全长1.5km,起于黎水村2组竹园坝,止于黎水村1组斑竹园,对既有道路全线硬化,路面宽度4.5m,路面结构采用20cm厚C25水泥混凝土。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等建设内容。
四、建设工期:6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6.4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1.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20万元,预备费7.96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市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及招标组织形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实施。
七、有关事项:请你单位根据本批复,结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抓紧开展下步工作。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格控制工程投资标准,防止工程超过审定投资。
附件:黔江区2023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黎水镇黎水村2组竹元坝至1组斑竹园道路硬化工程投资估算表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2日
附件
黔江区2023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黎水镇黎水村2组竹元坝至1组斑竹园道路硬化工程投资估算表
序 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金额(万元) |
一 |
工程费用 |
81.28 |
1 |
路基工程 |
9.9 |
2 |
路面工程 |
67.93 |
3 |
桥涵工程 |
2.1 |
4 |
安全设施 |
0.15 |
5 |
专项费用 |
1.20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7.20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1.93 |
2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2.44 |
3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
2.44 |
4 |
设计文件审查费 |
0.06 |
5 |
工程保险费 |
0.33 |
三 |
基本预备费 |
7.96 |
四 |
估算总投资 |
96.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