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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51B/2023-00077
  • 发文字号 黔江发改委函〔2023〕76号
  • 主题分类 交通
  •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
  • 成文日期 2023-03-22
  • 发布日期 2023-03-27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黔江区2023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 黎水镇黎水村2组竹元坝至1组斑竹园道路硬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黔江区2023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 黎水镇黎水村2组竹元坝至1组斑竹园道路硬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黔江区黎水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查黔江区2023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黎水镇黎水村2组竹元坝至1组斑竹园道路硬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黎水府函202317号)收悉。结合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实施黔江区2023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黎水镇黎水村2组竹元坝至1组斑竹园道路硬化工程(项目代码:2303-500114-04-01-574925)。现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黔江区黎水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黎水镇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路线全长1.5km,起于黎水村2组竹园坝,止于黎水村1组斑竹园,对既有道路全线硬化,路面宽度4.5m,路面结构采用20cmC25水泥混凝土。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等建设内容。

四、建设工期:6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6.4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1.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20万元,预备费7.96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市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及招标组织形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实施。

七、有关事项:请你单位根据本批复,结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抓紧开展下步工作。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格控制工程投资标准,防止工程超过审定投资。

附件:黔江区2023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黎水镇黎水村2组竹元坝至1组斑竹园道路硬化工程投资估算表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322日      


附件

黔江区2023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黎水镇黎水村2组竹元坝至1组斑竹园道路硬化工程投资估算表

序   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金额(万元)

工程费用

81.28

1

路基工程

9.9

2

路面工程

67.93

3

桥涵工程

2.1

4

安全设施

0.15

5

专项费用

1.20

工程建设其他费

7.20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1.93

2

工程建设监理费

2.44

3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2.44

4

设计文件审查费

0.06

5

工程保险费

0.33

基本预备费

7.96

估算总投资

9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