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黔江区不可移动文物灾后保护修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区文化旅游委:
你单位《关于审批黔江区不可移动文物灾后保护修缮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黔江文旅函〔2023〕118号)收悉。结合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实施黔江区不可移动文物灾后保护修缮项目(代码:2311-500114-04-01-240097)。现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黔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建设地点:黔江区各街道、乡镇。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对不可移动文物实施灾后修缮,预计恢复建筑面积11485平方米,整治地质灾害面积6374平方米,修缮受损文物房屋面积11086平方米,修缮受损文物廊桥面积189平方米,修缮受损文物单孔石拱桥面积175平方米。
四、建设工期:12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7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市补助资金和债券资金,不足部分业主自筹。
六、招标核准: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七、有关事项:请你单位根据本批复,结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进一步深化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及时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格控制工程投资标准,防止工程超概。
附件:黔江区不可移动文物灾后保护修缮项目投资估算表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日
附件
黔江区不可移动文物灾后保护修缮项目投资估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金额(万元) |
一 |
工程费用 |
2316.28 |
1 |
主体修缮工程 |
1866.28 |
2 |
地灾整治工程 |
450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157.22 |
1 |
耗材勘察设计费 |
21.6 |
2 |
前期论证费 |
7.5 |
3 |
环境影响评价费 |
0.8 |
4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35 |
5 |
施工图审查费 |
0.86 |
6 |
项目建设管理费 |
38 |
7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3.6 |
8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
22 |
9 |
消防检测费 |
2.5 |
10 |
特种设备检验检查费 |
0.4 |
11 |
工程保险费 |
8.16 |
12 |
安全生产保障费 |
9.1 |
13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7.7 |
三 |
基本预备费 |
123.7 |
四 |
建设期利息 |
102.8 |
五 |
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 |
2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