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黔江区2025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 新华乡石钟村五组龙洞湾至堰二沟路面硬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黔江区新华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黔江区2025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新华乡石钟村五组龙洞湾至堰二沟路面硬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新华府函〔2025〕13号)收悉。结合黔江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服务中心的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实施黔江区2025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新华乡石钟村五组龙洞湾至堰二沟路面硬化工程(项目代码:2503-500114-04-01-169808)。现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黔江区新华乡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新华乡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路线全长0.943公里。路线1起于龙洞湾,止于堰二沟,全长0.698公里;路线2起于岔路口,止于堰二沟,全长0.186公里;路线3起于核桃园,止于核桃园,全长0.059公里。对该项目全线硬化,路基宽度4.5米,20厘米厚C25水泥混凝土路面。
四、建设工期:5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7.5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3.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55万元,预备费1.6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及招标组织形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实施。
七、有关事项:请你单位根据本批复,结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抓紧开展下步工作。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格控制工程投资标准,防止工程超过审定投资。
附件:黔江区2025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新华乡石钟
村五组龙洞湾至堰二沟路面硬化工程投资估算表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