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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51B/2021-00050
  • 发文字号 黔江发改委发〔2021〕14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成文日期 2021-03-09
  • 发布日期 2021-03-12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黔江区司法局转发《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司法局关于降低部分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黔江区司法局转发《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司法局关于降低部分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司法局

转发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司法局关于降低部分

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黔江发改委发〔2021〕14号


各公证服务机构:

现将《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司法局关于降低部分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发改收费〔2021〕236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司法局《关于降低部分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发改收费〔2021〕236号)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司法局       

2021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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