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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51B/2021-00113
  • 发文字号 黔江发改委发〔2021〕23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工作动态
  • 成文日期 2021-05-18
  • 发布日期 2021-05-18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黔江分行《关于开展2021年全区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黔江分行《关于开展2021年全区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黔江分行

关于开展2021年全区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


黔江发改委发〔2021〕23号


区储备粮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巩固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和涉粮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成果,持续强化政策性粮食库存管理,进一步消除粮食库存风险隐患,夯实国家粮食安全物质基础,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市发展改革委等三单位《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渝发改粮督〔2021〕567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农发行黔江分行决定,联合组织开展2021年全区粮油库存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对象及范围。区储备粮公司承储的政策性粮油、被查库点存储的商品粮(油)。

(二)检查内容

1.库存粮油数量情况。检查粮油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重点检查粮油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粮油库存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台账与实际库存对应相符、账务处理合规及库贷挂钩情况。

2.库存粮油质量情况。重点对列入检查范围的库存粮油进行现场质量检查,并扦样检验部分仓房(货位)储存粮油符合国家质量、储存品质和食品安全标准情况;对执行粮油定期质量检验、出入库质量和食品安全检验制度、质量档案管理、企业质检人员和检化验仪器设备配置等情况进行检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情况。

3.储备粮油轮换管理情况。重点对2020年度地方储备粮油规模落实及轮换情况进行检查,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及时规范,轮换任务执行时间以及轮换的库点、品种、数量、质量等级是否与计划一致,是否严格执行轮换验收制度,是否存在擅自动用销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等违规行为。

4.粮食购销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在库的2018年以前国家政策性粮食(主要是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国家一次性储备粮)管理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2018年及以后国家政策性粮食“谁定点、谁监管、谁验收、谁负责”责任落实情况;粮食收购质价等政策规定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乱扣水杂”“不执行收购质量标准”“验收和实际等级不符”“压级压价”“以陈顶新”“转圈粮”“非法盗卖”等问题;政策性粮食出库情况,是否存在“销售出库未严格执行检验制度”“出库难”等问题;粮油统计制度执行情况。

5.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情况。围绕进出仓作业人员伤亡等重点问题重点检查执行“一规定两守则”以及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情况;在库粮油储存安全情况;设施设备及其安全运行、规范作业情况。

6.“回头看”专项行动整改情况。现场逐项检查涉粮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对已整改的问题相关制度措施是否执行落实到位,是否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屡查屡犯;对尚未整改的问题是否建立台账抓紧整改,严格检查整改力度和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可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未完成整改事项应形成专门报告汇总上报;对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严肃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进行行政处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二、检查工作安排

(一)库点选择。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统筹考虑既往检查发现问题、粮食性质、布局、储存年限等因素,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综合选取检查库点,既要最大限度发现问题,消除风险隐患,又要全面客观准确反映本辖区政策性粮油库存总体情况。

(二)检查方式和要求。

1.数量和政策执行检查。检查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国家一次性储备粮、地方储备粮的数量不低于辖区相应粮食库存总量的20%。对选择的库点要逐仓逐货位进行全覆盖检查。要根据中纪委国家监委摸排调查、涉粮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发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检查力度和重大问题线索核查力度。政策性粮食收购要重点突出对政策性粮食管理和监管责任、“谁定点、谁监管、谁验收、谁负责”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责任。

2.质量检查。以入库现场感官检验为主,重点检查库存粮油外在质量品质情况。选择外观质量差、与质量档案明显不符、质量存疑的货位进行扦样检验,原则上1个被检查粮食库点扦样检验3个货位左右,每个货位扦取1个样品进行送检。扦样人员填写样品编号时,务必与粮食库存大清查软件中对应货位的编码保持一致。扦取的样品统一由市粮油质检站、万州粮油质检站、永川粮油质检站检测质量、储存品质、主要食品安全指标(食品安全指标按样品数量10%的掌握)。扦样检验要求按照《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扦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3.软件使用。为提高检查效率和准确性,本次粮油库存检查使用粮食库存大清查应用软件系统,分解登统、检查数据录入、结果汇总等均通过软件进行操作。

(三)检查层级与分工

本次库存检查采取区县检查、市级检查和市内交叉重点检查、国家有关部门抽查3个层级。我区为区县检查,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农发行黔江分行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检查组成员及检查分工情况见附件)。

三、检查时点和进度安排

(一)检查时点。以2021年4月30日24时统计结报时点为检查时点,并以此检查时点库存统计数据进行分解登统,不得提前和延后。

(二)检查进度安排。

1.准备阶段。5月14日前,区发展改革委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细化制定检查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检查人员;同时做好粮油库存分解登统、动员培训、检查工具配备等方面的准备工作;督促企业做好整理账务资料、货位平整等迎检工作。

2.检查阶段。5月15日前,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完成分解登统工作,其他部门单位参与配合。区储备粮公司利用大清查应用软件在互联网进行分解登统,报区发展改革委审核上报。区发展改革委根据合并分解登统表库存数据,依据检查库点选择原则,合理选择检查库点。同一库点不重复检查。5月30日前,完成粮食库存检查,结果上报市发展改革委。

3.问题整改阶段。7月5日前,区储备粮公司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抓紧落实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责任压实到位,管理强化到位,制度执行到位。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对问题整改情况督查督办。

4.国家有关部门抽查。7月15日前,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地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适时派出专项督查组进行重点督查。

5.汇总阶段。7月5日前,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汇总审核检查结果,编写检查工作报告,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粮油库存检查是一项综合性执法检查,是强化政策性粮油库存监管,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守住粮油库存安全底线的重要措施,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新形势下管好“大国粮仓”的重要意义,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高对涉粮事件的敏感性和警惕性,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下决心消除政策性粮食收储购销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要加强部门单位的协作配合,成立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检查合力,共同完成好辖区内粮油库存检查各项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结合前期涉粮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以及区情粮情,提前梳理研判辖区内易发多发问题,找准重点,向矛盾集中、问题突出的企业倾斜检查力量,选取的检查库点要有代表性,不得绕着问题走,回避检查重点难点。要重点关注政策性粮食“亏库”“盗卖”“擅自动用”“压级压价”“虚假轮换”“以陈顶新”“拖欠售粮款”“吃拿卡要”“转圈粮”“出库难”等重点问题,同时重点关注近期暴露出来的“企业经营风险”“食品安全指标超标”“出入库质量检验不严格”“乱扣水杂”“违规购买本库储存粮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有盲区”等突出问题,坚决守住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运作合规的底线。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将问题整改和案件查办处罚贯穿检查工作全过程。要按照管理权限督促企业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及时调度掌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认真规范检查。检查组要对检查结果严格审核把关,对数据汇总中发现的错误,要及时纠正;检查认定的账实差数及原因,要作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要将质量检验汇总结果与承检机构报送的质量检验结果比对无误后,及时导入粮食库存大清查软件,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转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检查发现问题描述要全面具体、详尽(包括粮油具体性质、品种、数量、仓号、具体细节描述等),文字描述要准确,概念要清楚,不使用模糊字眼;要列出违反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名称和具体条款。

(四)严格工作纪律。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国家有关部门部署要求落实到位。按“谁检查谁负责”原则,认真落实“组长负责、分工负责”的检查工作制和责任追究制。要规范检查程序和手续,严格复核检查结果,不得篡改、隐匿、损毁检查原始记录和数据,确保检查工作深入细致,检查结果客观公正,经得起检验。各检查人员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不得借检查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要按国家保密规定,严格保密措施,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

(五)严肃责任追究。各单位要增强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狠抓责任落实。要坚持“最严标准”对涉粮问题和案件进行查办,坚决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处罚,绝不姑息纵容。对检查中发现的承储企业不履行主体责任,怠于管理造成对储备粮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发现问题仍未进行整改,屡查屡犯、反复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相关监管部门行政监管不到位、不作为,责任不落实的;出现重大违规案件和网络舆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要建立检查发现问题通报机制,库存检查期间发现的重大问题应第一时间通报市粮油库存检查领导小组。查实的案件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形成有力震慑。

附件:黔江区2021年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安排表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黔江分行

2021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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