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关于有奖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关于
有奖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聚焦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强化肉制品管理,严打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黔江区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养殖场(户)在畜禽养殖中使用“瘦肉精”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私设屠宰厂(场),屠宰厂(场)未严格实施入场查验和肉品品质检验、销售未经检验检疫动物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生猪、肉牛等定点屠宰厂(场)、其他单位或个人对此类产品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置或者非法销售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以及证货不符的畜禽产品的违法行为;
(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生产、加工、销售肉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非法买卖、伪造、变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以及其他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肉类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线索征集说明
(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鼓励生产经营者、企业内部人员、相关行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及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肉类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
(二)检举、揭发、提供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要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尽可能详细描述问题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主要事由、相关证据及联系方式,保证内容要真实、客观、具体。
(三)公安机关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举报人要对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对举报有功人员,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或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征集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四、渠道及联系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信函、上门等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可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或者023-79332203;
信函举报:邮寄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巴楚大道333号区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邮政编码:409000;
上门举报: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各派出所。
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
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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