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区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及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法治公安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队伍法治素养。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警政治轮训和各类培训必修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讲座18场次,不断筑牢全警法治信仰。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组织专题法治讲座5次,年度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率100%。统筹推进“八五”普法,结合“110宣传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70余场,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执法、管理、服务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制定落实《大要案件专案监督管理机制》《“以案谋私”纠察员制度》等制度11个,凡涉及重大执法决定、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均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执法安全事故“零发生”。全年对88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已实施的重大政策措施,及时组织开展后评估,并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进行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源头合法合规。严格执行《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黔江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联合审查办案》,完善内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明确法制部门审核职责。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上级要求,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2次,确保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合法、统一、有效。
(四)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改革部署,全面梳理公安行政执法事项,按要求做好职责划转和力量调配工作。建立健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及其他专业执法队伍之间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积极参与联席会议4次,运用“执法+监督”平台开展行政检查21次,有效提升了跨领域、跨部门执法协同效能。
(五)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针对性开展跨省涉企执法专题培训3场,严格落实涉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审慎适用行政强制措施。深入推进法治安商行动,制定实施“黔诚无忧·公安有为”优化营商环境11项措施,营商环境交办事项办结率达100%,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案件3起,挽回企业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确保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健全完善覆盖执法各环节、全流程的监督管理机制,深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强化案件审核把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57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持续深化警务公开,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241条,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七)持续推进诚信政府建设,提升公安公信力。将政务诚信建设要求融入公安工作各方面,在行政审批、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领域,严格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对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记录。畅通涉及公安机关的政务失信行为投诉举报渠道,严肃查处失信行为。
(八)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局党委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要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调整充实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各警种部门职责。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考核体系,加强日常督察和年度考评,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攀同志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法治公安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主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33次,主持召开局党委会议12次,研究审议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执法规范化建设规划等重大事项,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高度重视法治队伍建设,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培训教育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全力支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尊重并执行生效裁判。
三、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一是执法规范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部分基层所队在新法规、新程序的适用上存在理解偏差或执行不够精准问题,个别干警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需持续强化,常态化、精准化的实战培训尚需加强。二是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感染力有待增强。传统形式仍占主导,运用新媒体开展互动式、场景式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不足,未能完全满足不同群体的差异化法治需求,宣传工作方式方法创新不足,与群众需求的结合度不够紧密。三是“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有待深化。部分跨部门执法职责边界、案件移送标准和信息共享流程需进一步细化和磨合。四是法治专业人才的储备与培养体系化程度有待提高。公职律师、法制员等核心法治力量的实战引领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系统性、前瞻性的人才梯队建设规划有待加强,专业能力培养与一线执法实践的融合需进一步深化。
四、2026年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2026年,区公安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公安机关要求,以“深化法治公安建设、提升核心战斗力”为主线,以解决当前法治建设突出问题为导向,聚焦执法规范化、监督智能化、队伍专业化、服务精准化,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全力推动公安法治建设实现新跨越,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是在淬炼法治素养上实现新提升。制定系统性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穿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专题研修及全警实战练兵始终,确保学习深度与广度。同时,着力实施精准普法工程,围绕反诈禁毒、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创作并推广系列新媒体普法产品,并针对企业、社区、学校等不同对象开展“订单式”法治宣讲活动。在队伍建设方面,重点完善公职律师管理激励和青年法制民警培养机制,通过岗位比武、案例研讨、列席庭审等方式,系统性建强法治人才梯队。
二是在深化执法规范化上实现新突破。全面升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功能,推动行政、刑事案件高效规范办理与涉案财物精细管理一体化运行,并深化智能办案辅助系统的应用。通过编制精细化执法指引、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健全执法标准体系。同时,强化案件“三统一”机制,加大日常巡查、网上督察与案件评查力度,常态化开展执法质量通报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周期、闭环式质量管理。
三是在优化执法运行机制上实现新作为。持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协同,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的常态化案件咨询、双向移送及联合执法机制,定期会商并推广优秀协同案例。大力探索推进智慧法治建设,促进执法数据融合,开发应用风险预警、效能评估等智能应用场景,提升执法监管的预见性与精准性。在服务经济发展方面,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与“非现场监管”,探索对符合条件的涉企轻微违法行为适用告知承诺等包容审慎措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是在强化权力制约上实现新成效。整合内部法制、督察、审计等监督力量,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法院司法监督以及人大代表等外部监督,构建形成立体化、全方位的执法监督格局。深化执法公开,依托政务平台依法全面公开执法信息,探索对重大、涉众案件办理情况建立阶段性通报机制。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与依法履职容错纠错机制,既严肃问责,又保护民警依法作为积极性。
五是在提升公安公信力上实现新风貌。全面践行政务诚信,在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领域公开承诺并严格履约,建立政务诚信档案并纳入考核。深入推进信访法治化,严格落实依法分类处理要求,完善律师参与化解机制,着力推动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上实质性化解。持续规范公安窗口服务流程,加强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培训,确保每一项服务都规范文明、于法有据,全面提升公安执法和服务的公信力。
六是在压实法治责任上实现新加强。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公安建设的领导,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推动形成各警种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优化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突出执法质量、群众满意度和改革创新实效,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对年度重点法治任务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加强全过程跟踪督导与问效,确保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取得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