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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231Y/2022-00038
  • 发文字号 黔江公安发〔2022〕111号
  • 主题分类 公安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2-10-19
  • 发布日期 2022-10-19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关于启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 发布机构 黔江区公安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关于启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黔江公安发〔2022〕111号

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

关于启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规范停车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黔江区城区、小南海镇和马喇镇启用31套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非现场自动抓拍,并依法给予处罚,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2年10月27日。

二、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拟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闯红灯自动记录设备。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逆向行驶的、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和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

(二)不按规定停车自动抓拍设备。机动车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

三、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一)闯红灯自动记录设备设置地点。迎宾大道黔江西互通匝道路口。

(二)不按规定停车自动抓拍设备设置地点。

1.城西街道。城西七路南段。

2.城南街道。河滨南路西段曾家巷路口段、曾家巷路段。

3.城东街道。光明路中波站路段、文汇路财政局小区路段、文汇路谭家湾路路口段、文汇路天桥路段、新华大道人民小学路段、阳光路阳光花园广场路、长征北路黔江初级中学路段、长征北路黔江中学后门路段、长征北路黔江中学体育场路段、河滨东路东段育才小学路段。

4.冯家街道。桂花路冯家行政服务中心路段、桂花路万涛小学路段、桂花路冯家卫生院路段、桂花路冯家大桥北桥头安置区路段、桂花路大堡街路口段、桂花路望江街路口段、望江街冯家氨水池路段、望江街渔电街路口段、大堡街冯家供电所路段。

5.小南海镇。昌云路旅游路路口段、昌云路川湖立交桥路段。

6.马喇镇。鹅湖大道莲花路路口段、鹅湖大道马喇小学路口段、鹅湖大道上福苑小区路口段、鹅湖大道政府广场路段、鹅湖大道文昌路路口段、环湖路莲花榜小区路段。

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

2022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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