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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625969F/2020-00015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0-08-19
  • 发布日期 2020-08-19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执行有关重庆市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全区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自然资源文化的挖掘、研究、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全区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及其专项规划编制,承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传统风貌区,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的规划管理与规划统筹工作;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协助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促进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承担全区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的督察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党群工作;承担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职能转变。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设办公室、党群科、法治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计划财务科、规划编制和空间用途管制科、项目规划管理科、测绘和信息管理科、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监督科、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权益和开发利用科、地质矿产科等12个内设科室。下设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村土地整治中心、集体土地征收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和房地产信息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土地储备中心、规划研究服务中心、规划展览馆等9个二级事业单位。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以及《重庆市关于区县(自治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重庆市黔江区机构改革方案》要求,组建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区规划局的职责、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国土资源管理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区水务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区农业委员会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区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区规划局、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原国土房管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划转至区生态环境局,原国土房管局的农田整治项目管理职责划转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划转至区应急管理局,原国土房管局的房屋管理职责划转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31095.11万元,支出总计37361.47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3829.49万元,下降30.78%,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财政拨款减少。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31095.11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无其他收入。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3736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4.46万元,占7.83%;项目出支出34437.01万元,占92.17%。

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138.26万元,主要是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1095.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16.61万元,下降8.3%,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财政拨款减少。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361.47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72.91万元,增长29.77%,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按进度实现了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924.46万元,占7.83%;项目支出34437.01万元,占92.17%。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47万元,占0.86%;卫生健康支出157.58万元,占0.42%;城乡社区支出32435.13万元,占86.8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162.82万元,占8.47%;住房保障支出1265.23万元,占3.3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24万元,占0.0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24.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88.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6.66万元,下降29.69%,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635.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5.72万元,下降13.08%。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6423.8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159.35万元。本年收入27777.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28.24万元,增长61.03%,本年支出32041.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93.31万元,增长90.17%,主要原因是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支出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8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67万元,减少57.0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8万元,下降10.45%,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22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巡查及应急处置、“两违”巡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减少0.28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

公务接待费6.6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调研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39万元,下降82.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大幅度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6万元,下降14.9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106批次64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7.2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4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5.7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5.72万元,下降13.08%,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8.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7.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8.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06.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46%。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2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对项目到位资金及使用均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无结余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率为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不动产登记服务、城乡规划顾问费、规划执法经费3个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5万元,执行数为321万元,完成预算的95.82%。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指标实施并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专户管理、独立核算、封闭运作。二是推进了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开展。2019共办理各类登记40345件,其中:不动产证书登簿发证总量12701件、不动产证明登簿发证总量12353件、网上签约5718件、预售备案登记5082件、办理法院查封、冻结、限制登记4491件。同比2018年办理各类登记39376件增长2.4%。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近年来,受减轻企业负担政策的影响,已取消多项收费,现有的预算和划转的150万元不动产登记服务专项资金已无法维持日常管理和服务的需要,今后因政策的变化还会逐步减少。

下一步改进措施,增加财政资金的预算,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可持续发展。

黔江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不动产登记服务

联系人及电话

孙军(79230350)

主管部门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实施单位

黔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150

总量

150

100

其中:财政资金

150

其中:财政资金

150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全年完成非税收入200万元

全年实际完成非税收入368万元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基本工资

71.4万元

71.4万元

100%

社会保障缴费

33.07万元

33.07万元

100%

绩效工资

73万元

73万元

100%

公积金

11.7万元

11.7万元

100%

差旅费

10.83万元

10.83万元

100%

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不动产登记服务专项资金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2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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