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公开
您当前的位置: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公开
  • 索引号 11500114MB1625969F/2021-00361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1-08-26
  • 发布日期 2021-08-26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执行有关重庆市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全区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自然资源文化的挖掘、研究、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全区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及其专项规划编制,承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传统风貌区,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的规划管理与规划统筹工作;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协助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促进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承担全区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的督察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党群工作;承担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设办公室、党群科、法治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计划财务科、规划编制和空间用途管制科、项目规划管理科、测绘和信息管理科、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监督科、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权益和开发利用科、地质矿产科等12个内设科室和14个片区国土所。下设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农村土地整治中心、集体土地征收中心、土地储备中心、规划研究服务中心、规划展览馆、不动产登记中心(自收自支)等9个二级事业(含参公)单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预算单位主要包括1个行政单位: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无其他单位。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按照黔江委编委发〔2020〕17号文件精神,不再保留重庆市黔江区土地房屋监察大队、重庆市黔江区规划执法监察大队。整合重庆市黔江区规划执法监察大队、重庆市黔江区土地房屋监察大队,以及自然资源权属调查、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空间规划管理(中心城区规划城市建成区域的城市违法建筑执法除外)、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和林业、草原等领域的执法职责,组建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此次机构改革不涉及预算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5444.65万元,支出总计15444.6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055.09万元、降幅61.86%,主要原因是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工程项目收入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2975.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119.76万元,降幅58.27%,主要原因是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工程项目收入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50.35万元,占比92.8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5万元,占比7.13%。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469.3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2146.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214.89万元,降幅67.49%,主要原因是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工程项目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917.48万元,占24.02%;项目支出9229.1万元,占75.98%。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298.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81万元,增幅5.09%,主要原因是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工程项目结转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444.65万元。较上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5055.09万元,降幅61.86%,主要原因是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工程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50.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32.36万元,增幅263.18%。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工程项目款较上年度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67.64万元,涨幅333.0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住房保障专项经费支出预算5299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09.95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31.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11.51万元,增幅114.89%。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工程项目款较上年度增加,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48.67万元,增长310.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住房保障专项经费支出预算5299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28.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99万元,降幅5.1%,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工程项目款较上年度增加,支出增加。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93万元,占3.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59万元,涨幅21.0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44.8万元,占1.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79万元,增幅12.24%,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减变动。

(3)农林水支出2000万元,占1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新城安置区环境及附属工程项目指标2000万元。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906.89万元,占25.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9.8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结算等项目指标659.84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5432.86万元,占47.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13.54万元,增长4453.18%,是年中追加安排住房保障专项经费支出预算5299万元。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98.9万元,占5.24%,年初未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8.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指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17.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376.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42万元,涨幅3.82%,主要原因是2020年职工目标绩效等工资福利调标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费用。公用经费541.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4万元,降幅14.85%,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范围及金额。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单位日常运行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159.3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369.15万元。本年收入9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852.12万元,降幅96.67%,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安排项目较上年减少。本年支出71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326.41万元,降幅97.77%,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安排项目较上年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 21.6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3万元,下降7.7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6万元,下降9.97%,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无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2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8万元,下降1.6%,和上年支出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一定程度下降,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公务接待费4.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5万元,下降25.8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6万元,下降32.6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一定程度下降。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及公务车购置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82批次44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3.5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4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1.3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4万元,降幅14.85%,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机关运行支出成本。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5万元,增幅3.05%,主要原因是2020年是机构调整后第一年,我单位组织召开会议统筹工作略有增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7万元,减少47.05%,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我单位参加各项培训较上年度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7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83.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62.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12.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2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65.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22%。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等单位运行所需办公用品,以及小型工程服务、测绘咨询设计等技术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439.3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完成情况较好,开展项目成效显著。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黔江区2020年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2020年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预算

联系人及电话

高继顺13883392981

主管部门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实施单位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439.36

439.36

100%

其中:上级资金

439.36

439.36

100%

本级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监测地灾点监测运行和补助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有效推进全区地质灾害防治,保障受威胁生命财产安全

保障监测地灾点监测运行和补助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有效推进全区地质灾害防治,保障受威胁生命财产安全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监测地灾点个数

517个

517个


补助乡镇(街道)数量

30个

30个


购买服务数量

20人

20人


质量指标

地质灾害防治演练覆盖率

≥100%

100%


30个乡镇街道培训覆盖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驻守到位率

≥95%

≥95%


成本指标

购买服务单价

10万元/人/年

10万元/人/年





经济效益
指标

日常工作保障率

100%

100%


社会效益
指标

服务覆盖乡镇街道

30个

30个


生态效益
指标

污染环境面积

0平方米

0平方米


可持续影响指标

日常工作保有率

≥100%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

≥95%

≥95%


说明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群测群防员补助资金分配给各乡镇街道后,有效促进群测群防员工作积极性,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补助资金拨付后,用于受威胁群众搬离原住址,有效避险。

各地质队派出专业地质技术人员驻守黔江区,作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服务工作。负责黔江区30个乡镇街道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工作,配合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并根据核查成果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地灾重点防范区,并提出地灾防治措施建议。协助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编制全区地灾防治方案和重要地灾隐患点的专项防灾预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导各国土房管所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居民开展简易应急演练;协助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做好驻守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点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协助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检查群测群防工作完成、落实情况;协助开展防灾基本知识培训,群测群防工作培训;指导群测群防人员在地灾点的群测群防工作,要求群测人员按照地灾点的群测群防方案进行工作,定点进行巡查和简易监测,并做好记录、上报工作。

在汛期驻守期间,各地驻守队员严格遵守驻守管理制度,全面细致地开展了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及汛后核查工作,全面配合我局及驻守乡镇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工作。

以上多方面措施确保了我区2020年度汛期无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保障了我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数量指标。

518名群测群防员和20名驻守地质队员完成了年初设立的517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工作,以及巡查、排查、核查、应急演练等其他需协助我局完成的各项工作;补助乡镇(街道)数量30个。

b.质量指标。

协助完成了517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应急演练工作和30个乡镇街道群测群防员的培训工作,指导群测群防人员在地灾点的定点巡查和简易监测以及监测记录和上报工作;地质灾害防治演练覆盖率100%;30个乡镇街道培训覆盖率100%。

c.时效指标。

驻守地质队员在汛期到位率达到了年初设定的95%。

d.成本指标。

依照年初购买服务指标值100000元/人/年,完成驻守地质队员服务购买。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经济效益。

应急处置142起地质灾害险情,确保了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避免了大量经济损失;匹配日常实用工具,日常工作保障率100%。

b.社会效益。

驻守工作服务覆盖全部30个乡镇街道,完成年初指标值。

c.生态效益。

帮助居民选址建房,提高了生活环境的安全度;对环境无污染。

d.可持续影响。

驻守工作队和群测群防员均在岗在状态,开展日常工作,日常工作保有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实施区域受益人群满意度不低于95%,达到年初设定的指标值。

4.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一是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由于地质队员人员有限,在遇到强降雨时,不能及时做到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的全面覆盖。二是在配合乡镇街道开展地质灾害排查时,因地质灾害点太多,可能造成排查不到位。

(2)下一步改进建议。加强驻守地质队员对群测群防员开展培训工作,依靠地质队专业技术指导加强对518名地质灾害点监测员的培训,提高监测员业务能力,分散我区地质灾害点多、面广且较为分散的压力。

5.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是及时下达绩效评价报告,反馈绩效评价结果,督促其加强对驻守地质队和群测群防员的工作指导,进一步改善工作任务目标安排,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指数。二是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2021年度部门预算追加和2022年度安排的重要依据。三是将重点绩效评价报告报区委区政府,作为区委区政府对各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考核依据之一。

6.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工作经验。通过对2020年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的梳理,健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能对该项目的开展情况、资金支付、效益评价有更加深入的认识,有利于在后续工作中发现项目在预算管理和执行过程中的不足,能进一步完善项目单位年度内部控制体系。总结2020年的工作经验,可以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以确保项目资金按项目进度支付。

(2)相关问题。一是对绩效指标的了解有待加强,二级指标、三级指标的类别了解不够清楚,对各项指标适用项目或项目的指标选取不够明确。

(3)工作建议。从项目的前期到绩效评估,需要全过程分摊工作任务,统筹各方力量有序推进工作进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任务,提高绩效评价质量。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36615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