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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625969F/2021-00416
  • 发文字号 黔江金溪遗补(2021)字第17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1-10-20
  • 发布日期 2021-10-20
  • 文件标题 黔江区金溪镇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黔江区金溪镇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序号

原证载不动产权利人

证载不动产坐落

原不动产权属证书种类

证书编号

声明人

1

王*超

黔江区水田乡水田社区7组

重庆市房地产权证

302房地证2011字第30****号

王*超

2

吴*洪

黔江区水田乡水田社区1组

重庆市房地产权证

302房地证2011字第30****号

吴*洪

3

冉*洲

黔江区水田乡水田社区4组

重庆市房地产权证

302房地证2011字第30****号

冉*洲

4

王*发

黔江区水田乡大塘村3组

重庆市房地产权证

302房地证2011字第30****号

王*发

5

郑*兴

黔江区水田乡石郎村5组

重庆市房地产权证

302房地证2011字第30****号

郑*兴

6

徐*廷

黔江区太极镇石槽村4组

重庆市房地产权证

302房地证2010字第28****号

徐*廷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已书面声明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对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声明在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刊发,15个工作日后,我所将予以补发。

黔江区金溪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