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的规定和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渝0114执恢668号之二事项,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不动产权证号:302房地证2013字第0****号 |
屈*华 丛* |
黔江区城西街道河滨西路北段*号 |
公告单位:黔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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