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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625969F/2022-00272
  • 发文字号 黔江不动产登遗失补发〔2022〕37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2-09-08
  • 发布日期 2022-09-08
  • 文件标题 黔江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黔江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姓名:曾*飞,身份证号码:513524**********1X,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黔江区正阳街道正舟大道南段*号(嘉华城)*幢*-*-*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渝(2017)黔江区不动产权第00059****号)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声明单位:黔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