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姓名:曾*飞,身份证号码:513524**********1X,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黔江区正阳街道正舟大道南段*号(嘉华城)*幢*-*-*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渝(2017)黔江区不动产权第00059****号)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声明单位:黔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