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姓名:张*容,身份证号码:513523**********40,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黔江县联合镇*居委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黔江区房权证302字第10****号)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声明单位:黔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