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的规定和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渝04执190号之二事项,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不动产权证号:渝(2017)黔江区不动产权第00004****号 |
曾*学 |
黔江区城东街道新华大道东段*号(大众家园)*幢*-*-* |
公告单位:黔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