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的规定和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渝0114执651号之一事项,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不动产权证号:渝(2019)黔江区不动产权第00095****号
杨*念
刘*
黔江区正阳街道积富*组*号(万丽.城市客厅)*幢*-*
公告单位:黔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