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姓名:王*文,身份证号码:510304**********1X,徐*,510212**********20,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黔江区城南街道山台山路***号观邸*幢*单元*号的不动产权证书(产权证号:302房地证2014字第0****号)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声明单位:黔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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