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水市镇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濯水镇濯水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023—7946981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
宅基地面积 |
房屋建筑面积 | ||||||
1 |
陈*芳 |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黔江区水市镇杨柳村*组**号附*号 |
110 |
304.12 |
住宅 |
公告单位:黔江区濯水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