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黔江区杉岭乡兴隆村后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0〕3号)要求,现我局对《重庆市黔江区杉岭乡兴隆村后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23日,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该方案出具审查确认意见书。
附件:重庆市黔江区杉岭乡兴隆村后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3日